位于福清市港頭鎮玉坂村的福建國融混凝土有限公司,其水泥污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排入一廢棄的大礦坑,給當地環境造成影響。福清市環保局稱企業5年前通過環評但至今未驗收,水泥生產廢水絕不允許進行直排,而必須經過沉淀回收。同時表示將派人到現場進行查處,督促對方進行整改。
20天過去了,相關部門的查處及企業的整改情況如何?記者從福清市環保局了解到,經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檢查,發現企業的確存在建設內容與環評不符等問題,該局責令企業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福清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有關負責人介紹,11月13日,該局環境監察人員對福建國融混凝土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以下環境違法行為:1、年產核電廠BOP土建混凝土10萬m3項目廢水未配套污染防治設施,自2010年投入生產至今未辦理環保竣工驗收手續。2、該公司經環評審批的混凝土生產線為1條,水泥儲罐為4個,但實際建成3條混凝土生產線、12個水泥儲罐,建設內容與環評不符。
針對上述問題,福清市環保局于11月18日對該公司下達了《福清市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企業于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如下整改:1、立即停止現有混凝土生產線的生產,完善該公司污水處理設施。并補辦年產核電廠BOP土建混凝土10萬m3項目環保竣工驗收手續;2、補辦該公司擴建項目的環保審批手續,在未取得相關環保手續前不得恢復生產。
這位負責人稱,環保部門還將對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逾期未改正的,他們將依據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對該公司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