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用規定內的環保生產原料,私自進入貼封條的設備管理室……8月13日,呼和浩特市環保局約談內蒙古冀東水泥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就未執行行政處罰決定及廢氣監測超標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當日,呼和浩特市環保局針對內蒙古冀東水泥有限公司未執行因“未采取防流失、防滲漏堆存礦渣、脫硫石膏”及“私自進入已貼封條設備管理室啟動設備進行違法銷售”等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并責令其限期執行。“如果該企業逾時未執行,我們將依據《環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采取一系列強制措施予以處理。”呼和浩特市環保局宣教科工作人員康舒寧告訴記者,呼和浩特市環保局明確要求企業限期落實整改任務,增強環保優先發展和生態紅線意識,履行企業環保主體責任。同時,呼和浩特市環保局將持續保持環境監管高壓態勢,發現一起、嚴查一起,聯合有關部門運用法律、經濟及行政手段,零容忍懲處環境違法行為。
當日,呼和浩特市環保局還要求企業針對舊窯尾廢氣排口煙塵超標排放問題,限期治理。企業表示將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