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00691)公布,高等法院于5月20日裁定批準對中國山水投資的全部已發行股本約43.29%委任財產接管人,該裁決對集團已造成了若干不良后果,包括有些財務機構因擔心該裁決可能會影響集團,而暫緩集團若干現有的銀行貸款尚余額度的使用及集團提出的新造銀行貸款申請;一些供應商和承包商催促集團盡快還款,并有意重新檢討慣常賬期;某些合資伙伴已表示有意重新檢討與集團的合資關系。集團董事長張斌已就裁決提出上訴,若上訴不果,上述事件可能持續,并影響集團的現金流量和合資公司的營運情況,因而對集團的財務狀況、業務和營運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