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動適應新形勢下科學監管理念,突出辦案主業,立足新起點,搭建新平臺,在機構改革和體制調整年做到了人心不亂、工作不斷,扎扎實實地推進了經檢執法辦案各項工作。
在圍繞社會關注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強化日常監管中,上虞局狠抓專項整治,嚴查新型大要案件。2014年,全局累計出動檢查人員8403人次,檢查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9280家次,共立案查處各類經濟違法違章案件325件,案值974.96萬,罰沒款320萬元,追究刑事責任10人,并于2014年10月成功辦結了一起由工商總局授權經辦的上虞商品混凝土企業壟斷行為案件。
該起案件自立案以來,上虞區市場監管局經檢執法人員按照“攻大奸”的執法理念,積極作為,敢于碰硬,抽調精干辦案人員,會同省市局人員聯合組建成立專案小組,多次深入發案地的相關企業、協會進行外圍取證,重點對涉案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全方位調查。同時,專案小組還針對案件辦理過程中的疑點難點廣泛征求省、市法律專家的意見建議,積極開展研討論證。
經過辦案人員的悉心偵辦,該局查明了八家混凝土企業以成立上虞區混凝土協會的形式,共同協商并聯合簽署了 《上虞混凝土行業協會成員企業聯合聲明》、《上虞混凝土行業協會自律公約》及《上虞預拌混凝土企業協議書》,對各企業的商品混凝土市場份額占有率進行劃分。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第十三條“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三)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的規定,屬于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分割銷售市場的壟斷協議的行為。2014年9月5日,浙江省工商局根據市局的調查結果依法對八家涉案企業和上虞市混凝土協會分別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共計處罰人民幣17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