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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混凝土制品質量監管的通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5-01-31  來源:上海市建委  作者:上海市建委
核心提示:關于加強混凝土制品質量監管的通知

滬建整[2004]第00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公安情報信息摘報》(增刊)第310期反映,一些外省市無業人員在滬開設的混凝土作坊,勾結個別混凝土車輛駕駛員,私吞工程公司的混凝土,制作道路側石、平石等小型無鋼筋混凝土構件,產品質量存在較大隱患。市有關領導對此十分重視,批示要求對此類違法行為予以打擊。為此,市建委也采取了相應的措施,對此類作坊進行了查處。為了進一步加強混凝土制品質量監管,確保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將市政府及市建委領導的指示落在實處,現提出以下要求:

    1、開展專項檢查。各區(縣)建筑市場整頓辦結合實際,近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有關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商品混凝土生產情況的專項大檢查;市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質量監督分站對監督范圍內的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市政工程局質量監督站對市政工程中混凝土制品的采購、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各單位制訂監管措施并將檢查情況上報市建筑市場整頓辦。

    2、網上通報。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對盜竊商品混凝土的行為及時上報,由市混凝土行業協會統一在行業內部及網上進行通報。各混凝土攪拌站對于有盜竊商品混凝土行為的車輛駕駛員不宜錄用。

    3、配合公安部門處理。各混凝土攪拌站一旦發現混凝土盜竊情況,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各有關單位應密切配合公安部門查處該類違法行為。

    4、加強備案管理。對涉及工程質量及安全的混凝土預制構件,市建材質監站依據市建委滬建研[2004]415號文要求,實施備案并加強監督管理。

    5、加強企業監管。根據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各區(縣)建設管理部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各區縣混凝土企業的監管工作。對參與商品混凝土盜竊的企業,應依法取締或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書。

 

上海市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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