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建委、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近一年多來,隨著我省珠江三角洲等地區落后水泥產能的退出,水泥銷售出現了一定的市場空間,社會一些不法分子趁機配制劣質水泥出售。為防止劣質水泥及其制品用于建筑工程,保證工程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對用于建筑工程的水泥及其制品的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水泥及其制品質量的監管,密切關注本地區劣質水泥流入施工現場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動向,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加強有關防范工作。對發現使用劣質水泥的企業要依法處罰,并將情況予以通報。
二、工程質量監督站要加大對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和施工現場使用的水泥監督抽檢頻次,對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抽檢每月應不少于一次,對施工現場使用的水泥抽檢不少于有見證取樣送檢數量的10%。發現問題的,要加大對相應批次水泥的抽檢,并跟蹤其流入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杜絕劣質水泥流入工地。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水泥制品,要檢查產品合格證,對其質量有疑問,也應進行監督抽檢。同時,還要加強對施工、監理企業保證所用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相關制度措施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施工、監理企業嚴格把好材料檢驗關,嚴禁劣質水泥流入建筑工程領域。發現已使用劣質水泥的工程項目,要責令停工,進行全面檢查,徹底消除隱患。
三、施工企業要選用合法渠道供應的水泥,健全施工現場進場材料登記臺帳,進場水泥登記臺帳應單列,要按技術規范標準規定的抽樣頻率、檢驗項目進行有見證取樣送檢,保證施工現場使用合格水泥。要向有資質的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訂購商品混凝土,供需雙方簽訂的合同應明確各項技術指標及雙方的質量責任,并做好交貨驗收以及試件制作、送檢工作。
四、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要按照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的意見》提出的要求,健全內部管理,認真做好水泥采購、進貨檢驗以及委托檢測等工作,保證混凝土的質量。
五、工程監理企業要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加強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交貨驗收、質量控制資料收集整理等方面的檢查督促,做好有關記錄,落實有見證取樣送檢,發現劣質水泥流入施工現場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向建設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站報告。
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在檢測過程中發現使用劣質水泥的,要及時向當地工程質量監督站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有條件的地區和工程項目應推廣使用預拌砂漿。
廣東省建設廳
二00八年十一月七日
近一年多來,隨著我省珠江三角洲等地區落后水泥產能的退出,水泥銷售出現了一定的市場空間,社會一些不法分子趁機配制劣質水泥出售。為防止劣質水泥及其制品用于建筑工程,保證工程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對用于建筑工程的水泥及其制品的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水泥及其制品質量的監管,密切關注本地區劣質水泥流入施工現場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動向,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加強有關防范工作。對發現使用劣質水泥的企業要依法處罰,并將情況予以通報。
二、工程質量監督站要加大對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和施工現場使用的水泥監督抽檢頻次,對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抽檢每月應不少于一次,對施工現場使用的水泥抽檢不少于有見證取樣送檢數量的10%。發現問題的,要加大對相應批次水泥的抽檢,并跟蹤其流入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杜絕劣質水泥流入工地。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水泥制品,要檢查產品合格證,對其質量有疑問,也應進行監督抽檢。同時,還要加強對施工、監理企業保證所用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相關制度措施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施工、監理企業嚴格把好材料檢驗關,嚴禁劣質水泥流入建筑工程領域。發現已使用劣質水泥的工程項目,要責令停工,進行全面檢查,徹底消除隱患。
三、施工企業要選用合法渠道供應的水泥,健全施工現場進場材料登記臺帳,進場水泥登記臺帳應單列,要按技術規范標準規定的抽樣頻率、檢驗項目進行有見證取樣送檢,保證施工現場使用合格水泥。要向有資質的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訂購商品混凝土,供需雙方簽訂的合同應明確各項技術指標及雙方的質量責任,并做好交貨驗收以及試件制作、送檢工作。
四、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要按照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的意見》提出的要求,健全內部管理,認真做好水泥采購、進貨檢驗以及委托檢測等工作,保證混凝土的質量。
五、工程監理企業要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加強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交貨驗收、質量控制資料收集整理等方面的檢查督促,做好有關記錄,落實有見證取樣送檢,發現劣質水泥流入施工現場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向建設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站報告。
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在檢測過程中發現使用劣質水泥的,要及時向當地工程質量監督站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有條件的地區和工程項目應推廣使用預拌砂漿。
廣東省建設廳
二00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