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江蘇省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核準條件如下:
甲級資質:(一)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二)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三)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四)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五)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七)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八)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九)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十一)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十二)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乙級資質:(一)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總額的60%;(二)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0年以上;(三)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8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四)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五)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六)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萬元;(七)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九)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十)暫定期內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十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無《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資質等級按照資質標準乙級的第(一)項至第(九)項所列,設暫定期1年。
申報材料(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時在網上申報):(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申請書》(甲級3份,乙級2份),附件材料(甲級2份,乙級1份);(二)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身份證;(三)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業為其交納的本年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憑證;(四)企業章程、股東出資協議并附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五)企業繳納營業收入的營業稅發票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繳納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營業稅完稅證明;企業營業收入含其他業務收入的,還需出具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財務審計報告;(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七)企業營業執照;(八)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九)有關企業技術檔案管理、質量控制、財務管理等制度的文件;(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注: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項、第(六)項所列材料。)
辦理程序:1.申請人提交申請表及法定材料,報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江蘇省建設廳、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審批中心;2.江蘇省建設廳、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審批中心辦理人員出具接收材料憑證;3.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內向申請人發出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內向申請人發出一次性補正材料通知書;4.審查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5.對初審的,簽署意見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作出同意許可決定的,核發資質證書;對不予許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6.送達證書或決定書;7.對準予許可的,在江蘇建設信息網《行政許可公告欄》公告許可決定。
行政許可辦理期限:甲級資質初審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審查完畢;乙級資質核準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作出決定后十個工作日內送達。
江蘇省建設廳行政審批辦公室
江蘇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審批辦公室 主辦
江蘇省海洲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協辦
服務熱線電話/傳真:025-83346397
監督電話:025-83396934 83346660
E-mail:rscsf001@126.com
甲級資質:(一)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二)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三)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四)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五)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七)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八)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九)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十一)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十二)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乙級資質:(一)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總額的60%;(二)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0年以上;(三)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8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四)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五)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六)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萬元;(七)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九)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十)暫定期內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十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無《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資質等級按照資質標準乙級的第(一)項至第(九)項所列,設暫定期1年。
申報材料(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時在網上申報):(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申請書》(甲級3份,乙級2份),附件材料(甲級2份,乙級1份);(二)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身份證;(三)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業為其交納的本年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憑證;(四)企業章程、股東出資協議并附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五)企業繳納營業收入的營業稅發票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繳納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營業稅完稅證明;企業營業收入含其他業務收入的,還需出具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財務審計報告;(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七)企業營業執照;(八)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九)有關企業技術檔案管理、質量控制、財務管理等制度的文件;(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注: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項、第(六)項所列材料。)
辦理程序:1.申請人提交申請表及法定材料,報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江蘇省建設廳、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審批中心;2.江蘇省建設廳、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審批中心辦理人員出具接收材料憑證;3.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內向申請人發出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內向申請人發出一次性補正材料通知書;4.審查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5.對初審的,簽署意見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作出同意許可決定的,核發資質證書;對不予許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6.送達證書或決定書;7.對準予許可的,在江蘇建設信息網《行政許可公告欄》公告許可決定。
行政許可辦理期限:甲級資質初審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審查完畢;乙級資質核準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作出決定后十個工作日內送達。
江蘇省建設廳行政審批辦公室
江蘇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審批辦公室 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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