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謀成水泥發展有限公司、永安萬年水泥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煉石水泥廠)、安溪三元集發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的產品能耗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限額。
福建省計量科學研究院10日對外發布消息稱,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福建)作為第三方節能技術服務機構,按照政府有關文件要求,應用福建省能源計量數據公共平臺在線監測能耗數據,完成了對福建全省28家新型干法水泥生產企業2013年度專項能源審計工作。
監測數據顯示,其中,福建省謀成水泥發展有限公司、永安萬年水泥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煉石水泥廠)、安溪三元集發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的產品能耗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限額。
據此,福建省經信委、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決定對該4家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執行時間自今年8月抄見電量起,至12月31日止。按測算,在執行期內,這4家企業將被征收懲罰性電費逾900萬元。
通過能源審計推行階梯電價政策,并對違規企業執行懲罰性電價,是今年福建為應對能耗嚴峻形勢推出的節能新舉措,目的在于促使企業把節能工作納入生產經營過程,自覺開展能效對標,加快節能改造,進而推動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目前,該項政策已在水泥、鋼鐵行業施行,下一步還將拓展至造紙、印染、合成氨等重點用能行業。
近期,福建省政府發布有關進一步加強節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持續推進重點耗能企業在線監測,加強在線監測日常監管,要求省經信委每月通報能耗異常波動的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