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福建省經信委的最新消息顯示,為進一步推動福建省散裝水泥事業持續、健康發展,2014年度福建省級散裝水泥扶持項目開始申報,申報材料須于2014年9月30日前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申報范圍包括水泥生產企業(含水泥粉磨站);散裝水泥運輸企業;工程建設項目;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農村散裝水泥網點建設及使用散裝水泥的項目;散裝水泥技術裝備研發項目和發展平臺建設項目。
據了解,由福建省級直接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水泥生產企業(包括水泥粉磨站)扶持金額不超過項目散裝水泥設施建設和設備購置投入費用的65%;其余項目扶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5萬元,重點扶持項目和特別重大的技術研發、發展平臺建設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