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建設新增產能項目;分類處理在建違規項目;凡是不符合產業政策、準入標準、環保要求的在建違規項目一律停建;對超過能耗限額標準或環保不達標的企業實施電價、水價等差別價格政策,形成倒逼落后產能退出機制。”云南省政府近日出臺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作出上述規定。
方案規定,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備案新增產能項目,有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不得安排用地指標,嚴禁通過修改和調整規劃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提供用地空間,不得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方案明確,凡是未開工的違規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凡是不符合產業政策、準入標準、環保要求的在建違規項目一律停建。
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建成違規項目,須提出整頓方案并向社會公示。對未予認定的在建違規項目一律不得續建;對隱瞞不報的在建違規項目,一經查實,立即停建,金融機構停止發放貸款,對涉及失職瀆職和權錢交易等問題將嚴肅查處,對監管不力者,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所有在建違規項目的處理結果必須向社會公開。
此外,我省將實施一系列懲罰性水電價,倒逼淘汰落后產能。據了解,我省將定期發布淘汰落后產能、產品質量不合格、能耗及排放不達標企業名單。同時,曝光環境違法企業名單,加大處罰力度,責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