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近期提出,到十二五末,內蒙古要新、改、擴建綠色建筑面積1500萬平方米。其中,一星級綠色建筑面積975萬平方米,二星級綠色建筑面積450萬平方米,三星級綠色建筑面積75萬平方米。綠色建筑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筑總量的20%,要形成5個綠色生態城區。
據了解,內蒙古將通過實施7項舉措,促進綠色建筑發展;以示范工程為引導,帶動單體建筑逐步向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過渡;創建綠色生態城區,推進重點綠色生態城區示范建設;鼓勵農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新建、改建農房;建立鼓勵綠色建筑發展的激勵補貼政策和綠色建筑項目審批快速通道;逐步形成綠色建材、施工及物業的綠色建筑產業鏈;完善綠色建筑監督管理體系;推進綠色建筑人才建設,擴大綠色建筑的人才規模和人才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