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樹堅率隊對廣州市綠色建筑工作進行調研。市建委在匯報稱,下一步將考慮出臺對開發商建綠色建筑予以容積率獎勵政策。
據了解,早在2012年,廣州市便出臺政策規定:凡是使用財政資金和國有資金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都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不過,市建委在匯報時坦言,由于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配套,這一要求在實際執行中難以推動。目前廣州市已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超過一半是政府保障性住房,普通民用建筑比例不到一半。
對此,市建委表示,將加快推廣建筑節能地方立法進程,研究制定綠色建筑容積率獎勵政策;加快出臺《廣州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2014-2020)》;城鎮建筑全面實現設計和施工階段100%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標準,逐步推行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標限額設計制度。
不過,容積率激勵政策遭到了易厚松等多位代表質疑,“城市容積率本不應太高?,F在三舊改造都在通過提高容積率(彌補利益),如果連搞綠色建筑也獎容積率,是否與宜居宗旨相反?這樣搞城市會密成什么樣子?”此外,還有代表建議,政府推廣綠色建筑不應只側重于新區,還有大量的既有老建筑也應納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