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記者從省住建廳了解到,山東省部分民用建筑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山東省明確了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范圍。5月4日起,列入范圍的新建及處于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設計階段的民用建筑項目,應當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至少達到一星級要求。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擴大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范圍,提升該省綠色建筑發展水平和質量。
本次列入范圍的建筑包括政府機關辦公建筑;由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益性建筑,包括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社區服務中心、社會福利設施等;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由政府投資集中興建、規模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包括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
山東省鼓勵已經辦理施工許可手續、但僅啟動基礎工程的建筑項目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由建設單位交由原設計單位按照不低于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優化設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獲得評價標識的項目,可根據國家、省及各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在規劃條件中明確項目的綠色星級標準及相關指標要求,并在規劃許可過程中予以把關。對保障性住房項目,應依據國家、省有關法規和標準,按照《綠色保障性住房技術導則(試行)》進行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可認定為一星級綠色建筑,不再進行專門評價。
據介紹,綠色建筑是指建筑對環境無害,能充分利用環境自然資源,并且在不破壞環境基本生態平衡條件下建造的一種建筑,又可稱為可持續發展建筑、生態建筑、回歸大自然建筑、節能環保建筑等。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共有六類指標,由高到低劃分為三星、二星和一星。
我國綠色建筑進入規?;l展時代,“十二五”期間,計劃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億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近5年,我國綠色建筑每年以翻番的速度發展,2012年綠色建筑項目數和面積均相當于2008年至2011年的總和。重慶市2013年在該市新建公共建筑在全國率先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中國發展綠色建筑是大勢所趨,一星級建筑有望在未來成為強制性的綠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