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間,柘中建設公告,公司于5月6日收到公司副總經理傅國華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傅國華因個人原因辭去其擔任的副總經理職務;公司監事會于同日收到公司職工代表監事黃東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黃東因個人原因提出辭去其擔任的公司職工代表監事職務。傅國華和黃東辭職后,均不在公司繼續擔任任何職務。傅國華和黃東的辭職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
根據相關法規的規定,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責。黃東的辭職將導致公司職工代表監事人數少于監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一,因此黃東的辭職報告將于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出新的職工代表監事就任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間黃東仍將履行公司職工代表監事的職責。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將于近期召開會議選舉產生新任職工代表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