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江蘇省散辦印發通知,要求各級散辦進一步做好2014年度散裝水泥示范鄉鎮創建工作,對創建活動進行了總體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強化組織領導,全面推進創建工作開展。要根據省經信委蘇經信節能〔2013〕147號通知和1月21日省散辦召開的年度工作總結會議的要求,全面推進2014年散裝水泥示范鄉鎮創建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創建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要制定本地區的年度創建方案,實行倒逼機制,明確各鄉鎮創建工作的時間表,切實把創建工作抓好抓實,切實解決創建過程中的難點問題。
《通知》指出,各地要強化調研指導,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要結合行政執法,對鄉鎮在建工程進行拉網式檢查,重點查看有無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混凝土,檢查過程中要做到每個項目一次一檔,全面記錄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情況、整改意見、措施和落實情況;要協助和指導鄉鎮收集、整理、歸集創建資料,建立健全相關創建臺賬;要積極參與鄉鎮創建工作的相關議事會議,履行好服務職責。
《通知》要求各級散辦要切實改進作風,做好考核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當地有關要求組織考核驗收工作,堅持輕車簡從、勤儉辦事,不搞華而不實,確保考核驗收工作清正廉潔、公平公正;要簡化考核驗收程序,示范鄉鎮創建驗收工作由市、縣組織考核;要嚴肅考核紀律。實事求是,不得打“感情分”;要認真撰寫考評結語。各市要根據創建特點填寫考核驗收結果確認表,考核評語要反映各自的特色亮點,力戒“千人一面”。省散辦將根據各地考核驗收實際完成情況,擇期進行抽查。
《通知》要求各地強化組織領導,全面推進創建工作開展。要根據省經信委蘇經信節能〔2013〕147號通知和1月21日省散辦召開的年度工作總結會議的要求,全面推進2014年散裝水泥示范鄉鎮創建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創建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要制定本地區的年度創建方案,實行倒逼機制,明確各鄉鎮創建工作的時間表,切實把創建工作抓好抓實,切實解決創建過程中的難點問題。
《通知》指出,各地要強化調研指導,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要結合行政執法,對鄉鎮在建工程進行拉網式檢查,重點查看有無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混凝土,檢查過程中要做到每個項目一次一檔,全面記錄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情況、整改意見、措施和落實情況;要協助和指導鄉鎮收集、整理、歸集創建資料,建立健全相關創建臺賬;要積極參與鄉鎮創建工作的相關議事會議,履行好服務職責。
《通知》要求各級散辦要切實改進作風,做好考核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當地有關要求組織考核驗收工作,堅持輕車簡從、勤儉辦事,不搞華而不實,確保考核驗收工作清正廉潔、公平公正;要簡化考核驗收程序,示范鄉鎮創建驗收工作由市、縣組織考核;要嚴肅考核紀律。實事求是,不得打“感情分”;要認真撰寫考評結語。各市要根據創建特點填寫考核驗收結果確認表,考核評語要反映各自的特色亮點,力戒“千人一面”。省散辦將根據各地考核驗收實際完成情況,擇期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