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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發展綠色建筑實施意見》出臺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3-10-21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江西日報
核心提示:《江西省發展綠色建筑實施意見》出臺
  記者近日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江西省發展綠色建筑實施意見》日前出臺。根據意見要求,自2014年起,江西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等,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 

  意見指出,到2015年,江西將力爭建立完善的綠色建筑建設及評價體系、技術標準體系和咨詢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完備的綠色建筑發展推廣機制;新增2個國家級綠色生態城區;全省綠色建筑標識項目超過100項;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的20%以上。 

  意見規定,自2014年起,江西由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具備條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設計方案審查中增加綠色建筑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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