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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未達標不發合格證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3-09-30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海南視窗
核心提示:海南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未達標不發合格證
  近日,海南省住建廳下發通知:自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機關、學習、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海口市、三亞市和儋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他市縣新建保障新住房30%以上要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同時,海南省住建廳還要求各市縣住建部門積極引導商業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 

  對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海南省住建廳要求施工圖審查機構在施工圖設計審查中增加綠色建筑相關內容,對按規定應建造綠色建筑但施工圖設計文件未達到綠色建筑相關標準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核發審查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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