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5日至5月31日,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水泥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省監督抽查及獲證企業生產條件監督檢查。結果顯示,在抽查的169批次產品中,有8個批次產品實物質量不合格。
此次水泥獲證企業生產條件的監督檢查重點是對在2012年水泥獲證企業生產條件專項監督檢查中存在不合格項的20家企業,同時,要求各州市局可結合實際,對確定的B類生產企業獲證后能否持續穩定地保持取證條件組織生產進行監督檢查。此次獲證企業生產條件監督檢查,全省共對76家水泥企業生產條件進行監督檢查,有66家企業生產條件符合《水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要求,占監督檢查企業總數的86.84% ,較去年同期的89.30%下降2.5個百分點;有10家企業生產條件存在不符合細則有關規定要求,占監督檢查企業總數的13.16%。
此次水泥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和省監督專項抽查共抽查163家水泥生產企業,169個批次產品,涉及全省16個州市。經檢驗,155家企業的161個批次產品實物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規定要求,產品實物質量抽查合格率為95.27%,較去年同期的95.78%基本持平,企業抽查合格率為95.09%。在此次抽查實物質量不合格的8個批次產品中,有5個批次產品強度達不到規定要求,有3個批次產品安定性不合格。
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決定對此次水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物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予以公開曝光;對連續2年在省局抽查中實物質量不合格的企業,如邱北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后處理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依法從嚴從重予以處理。對已向社會公開質量承諾,而不能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的企業,如:巍山縣五里坡水泥粉磨站、西疇縣疇陽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以及不能持續保持獲證生產條件組織生產的企業,如:祥云縣水利水電三臺坡水泥廠、麗江金虹水泥廠,提出通報批評,企業要認真履行質量承諾,切實采取措施,加強生產管理,提高產品質量生產控制水平,確保產品質量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