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有不少預拌砂漿生產企業來函、來電咨詢其產品進入省內其他地區市場是否需要在砂漿使用地散辦再次備案的問題,省散辦發出通知予以明確。
通知指出:為切實貫徹“三解三促”活動精神,本著為服務企業,減輕企業負擔的原則,根據《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和《江蘇省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辦法》(蘇經信節能〔2010〕1130號)的相關規定,凡經省市散辦備案并取得《江蘇省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備案證書》的企業,在全省范圍內供應預拌砂漿產品無需向使用地散辦再次備案。此舉將有助于企業開拓市場,擴大預拌砂漿使用面,同時增強企業間的競爭意識,為市場提供質優價廉的產品,保證行業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為切實貫徹“三解三促”活動精神,本著為服務企業,減輕企業負擔的原則,根據《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和《江蘇省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辦法》(蘇經信節能〔2010〕1130號)的相關規定,凡經省市散辦備案并取得《江蘇省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備案證書》的企業,在全省范圍內供應預拌砂漿產品無需向使用地散辦再次備案。此舉將有助于企業開拓市場,擴大預拌砂漿使用面,同時增強企業間的競爭意識,為市場提供質優價廉的產品,保證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