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預拌砂漿推廣應用步伐,城區全面實現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近日,淮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和《淮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通告》,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淮安市推廣應用預拌砂漿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規定:市區(除淮陰區、淮安區外)范圍內所有新開工建設工程項目,一律不得在施工現場架設砂漿攪拌機,必須全部使用預拌砂漿。屬于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有特殊情形的,必須在使用前經市散辦備案,方可現場攪拌砂漿。
《細則》明確了設計、施工圖審查、造價、標底編制、施工、監理等單位在推廣應用預拌砂漿過程中的職責。
《細則》還規定:對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一律不得參加工程評優,同時不予辦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返退結算手續,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細則》規定:市區(除淮陰區、淮安區外)范圍內所有新開工建設工程項目,一律不得在施工現場架設砂漿攪拌機,必須全部使用預拌砂漿。屬于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有特殊情形的,必須在使用前經市散辦備案,方可現場攪拌砂漿。
《細則》明確了設計、施工圖審查、造價、標底編制、施工、監理等單位在推廣應用預拌砂漿過程中的職責。
《細則》還規定:對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一律不得參加工程評優,同時不予辦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返退結算手續,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