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山市商務局、住建局聯合發文,發布《關于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政府有關部門以及項目業主、設計、圖審、施工、監理和砂漿生產企業的相應職責,規范了砂漿生產、檢測、使用各環節的要求,強調了相關的法律責任,為預拌砂漿的發展和應用提供了政策支撐。
該市在先前出臺的《江山市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管理辦法》中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新立項的建設項目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標志著該市進入了禁現砂漿的新階段。
該市在先前出臺的《江山市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管理辦法》中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新立項的建設項目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標志著該市進入了禁現砂漿的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