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蘇州城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蘇州市散辦根據《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及《蘇州市貫徹落實<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的實施意見》(蘇府[2011]191號)要求,近日,加大了對建設工程使用預拌砂漿的檢查力度。
市散辦在對工業園區建設項目進行執法檢查的過程中,發現有一施工現場攪拌砂漿,執法人員在多次遭到施工單位阻擾的情況下,堅持正常執法取證工作,并要求其立即停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違法行為,但當事人對市散辦發出的責令整改通知書置若罔聞,市散辦根據《條例》規定,對該建設項目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現場攪拌砂漿并罰款30000元。當事人已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處罰決定,并承諾以后將嚴格執行《條例》和市政府的實施意見。
此次的行政處罰是蘇州市散辦自《條例》實施和取得執法主體資格以來首次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改變了過去“零處罰”的局面,同時進一步宣貫了《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提高執法人員的現場執法能力,為今后蘇州市開展散裝水泥行政執法工作積累了有益的經驗。
市散辦在對工業園區建設項目進行執法檢查的過程中,發現有一施工現場攪拌砂漿,執法人員在多次遭到施工單位阻擾的情況下,堅持正常執法取證工作,并要求其立即停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違法行為,但當事人對市散辦發出的責令整改通知書置若罔聞,市散辦根據《條例》規定,對該建設項目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現場攪拌砂漿并罰款30000元。當事人已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處罰決定,并承諾以后將嚴格執行《條例》和市政府的實施意見。
此次的行政處罰是蘇州市散辦自《條例》實施和取得執法主體資格以來首次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改變了過去“零處罰”的局面,同時進一步宣貫了《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提高執法人員的現場執法能力,為今后蘇州市開展散裝水泥行政執法工作積累了有益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