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與紹興縣(以下統稱縣)政府第35號令《紹興縣促進散裝水泥發展與應用辦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保護環境和提高工程質量,促進文明城市建設。日前,由縣商務局何華均紀檢組長帶隊,縣建管局質監站與縣散裝辦人員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對縣城區及建設重點區域的在建工程項目開展了禁止現場攪拌專項執法檢查,主要檢查了自7月1日以后領限建設施工許可證的在建工程現場是否有石子、黃沙堆放,是否有散裝水泥桶與大型攪拌機放置等禁止現場攪拌情況,及是否按圖審、招投標要求簽訂購銷或使用預拌混凝土、砂漿情況。此次歷時兩天,共檢查涉及縣城區的柯橋與柯巖二個街道、安昌鎮和濱海工業區等四個鎮、街道與工業區的10個建筑項目,建筑面積達63.46萬平方米,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發放禁止現場攪拌告知書30份。
此次執法檢查總體情況良好,檢查成效明顯??h建管局和商務局密切合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提出切實可行的禁止現場攪拌區域內的工作措施和安排,掌握在建工程項目使用砂漿情況,聯合開展執法檢查,形成協同共管、全面推進的合力,有力推進我縣預拌砂漿的全面應用。
此次執法檢查總體情況良好,檢查成效明顯??h建管局和商務局密切合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提出切實可行的禁止現場攪拌區域內的工作措施和安排,掌握在建工程項目使用砂漿情況,聯合開展執法檢查,形成協同共管、全面推進的合力,有力推進我縣預拌砂漿的全面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