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至30日,市散裝辦組織鹿城、龍灣、甌海三區散裝辦和市交警大隊,對市本級和三區所屬預拌混凝土企業專用車輛安裝GPS、駕駛員持業務技能和安全培訓合格證上崗等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依法檢查。
根據市散裝辦制定的聯合檢查工作方案,執法檢查組隨機共抽查了9家預拌混凝土企業,38輛混凝土攪拌車和駕駛員。從檢查的總體情況來看,絕大多數企業都能嚴格執行《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規定和要求,混凝土攪拌車都已安裝GPS記錄裝置,其運行和記錄正常有效,絕大部分駕駛員都已取得培訓合格證,但檢查中發現有6名駕駛員未經業務技能和安全培訓,執法人員對上述6名駕駛員和企業負責人分別制作了《調查(詢問)筆錄》和《現場檢查筆錄》,并根據《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對這6名駕駛員所屬的管理單位,分別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檢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存在的問題:一是專用車輛駕駛員的流動性強,致使新增的駕駛員跟集中統一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無法銜接。二是個別企業為控制、減少專用車輛駕駛員流動性,將培訓合格證收集統一保管,不給駕駛員隨身攜帶。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市散裝辦責令企業在近期內落實整改工作,把專用車輛駕駛員培訓合格證交由駕駛員自己進行攜帶保管,同時告知駕駛員,此證件應作為其從事駕駛專用車輛的有效憑證,應隨身攜帶,并要求企業切實完善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認真抓好專用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本次活動是全市各級散裝辦自取得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以來首次組織規模較大的專項執法行動,有效地促進市、區專用車輛規范化管理;進一步提高專用車輛駕駛員的安全駕駛和作業能力,改善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條例》精神,以活的事例來指導、培訓和鍛煉散裝水泥執法隊伍,為全面開展散裝水泥行政執法工作奠定扎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