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全文》,共確定了44類80個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國家將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維護公民居住權利,逐步滿足城鄉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實現住有所居。
其中,在住房保障方面,規劃明確提出了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目標:到2015年增加廉租住房不低于400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不低于150萬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平方米左右,套型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內,而公租房亦要求增加不低于1000萬套,且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
對此,中央財政、省級財政都將給予資金補助支持,以保證目標完成。
為保障目標的實現,《規劃》提出要進一步完善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體系,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
在土地政策方面,要求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單獨列出相應內容。
財稅政策方面,要求土地出讓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地方政府債券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
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國家將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維護公民居住權利,逐步滿足城鄉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實現住有所居。
其中,在住房保障方面,規劃明確提出了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目標:到2015年增加廉租住房不低于400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不低于150萬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平方米左右,套型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內,而公租房亦要求增加不低于1000萬套,且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
對此,中央財政、省級財政都將給予資金補助支持,以保證目標完成。
為保障目標的實現,《規劃》提出要進一步完善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體系,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
在土地政策方面,要求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單獨列出相應內容。
財稅政策方面,要求土地出讓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地方政府債券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