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預拌混凝土企業:
為貫徹執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嚴查嚴控違法建設的通告》(穗府〔2011〕24號),遏制違法建設之風,市建委6月14日召開了禁止向違法建設供應混凝土動員大會,強調預拌混凝土企業不得向違法建設工程供應混凝土。大多數企業都能執行市政府的規定和市建委的要求,但近期發現,仍有個別企業違規向違法建設供應混凝土。為此,現就嚴禁向違法建設供應混凝土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在供貨時,應當查看建設項目是否辦理了《施工許可證》或《臨時施工復函》等開工批復手續(村民自建房項目需要查看是否向房主所屬街、鎮辦理了報建審批等手續)。未取得開工批復的建設項目,預拌混凝土企業一律不得供應產品,違反規定的,視同參與違法建設,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關企業全市通報批評,停產整頓,扣10分,禁止參與建設項目投標等活動。
二、已查實岑村火爐山以南科韻北路與云溪路交匯處的工程(施工單位為湛江市粵西建筑工程公司,自編為瑞生山畔一期)屬違建項目,各企業不得向該項目供應混凝土。
三、請各企業對正在供貨工程進行自查,并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將供貨的工程名稱、地址、施工單位(或業主)、建筑面積、《施工許可證》和開工批復等文件情況于2012年6月29日前報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
廣州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為貫徹執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嚴查嚴控違法建設的通告》(穗府〔2011〕24號),遏制違法建設之風,市建委6月14日召開了禁止向違法建設供應混凝土動員大會,強調預拌混凝土企業不得向違法建設工程供應混凝土。大多數企業都能執行市政府的規定和市建委的要求,但近期發現,仍有個別企業違規向違法建設供應混凝土。為此,現就嚴禁向違法建設供應混凝土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在供貨時,應當查看建設項目是否辦理了《施工許可證》或《臨時施工復函》等開工批復手續(村民自建房項目需要查看是否向房主所屬街、鎮辦理了報建審批等手續)。未取得開工批復的建設項目,預拌混凝土企業一律不得供應產品,違反規定的,視同參與違法建設,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關企業全市通報批評,停產整頓,扣10分,禁止參與建設項目投標等活動。
二、已查實岑村火爐山以南科韻北路與云溪路交匯處的工程(施工單位為湛江市粵西建筑工程公司,自編為瑞生山畔一期)屬違建項目,各企業不得向該項目供應混凝土。
三、請各企業對正在供貨工程進行自查,并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將供貨的工程名稱、地址、施工單位(或業主)、建筑面積、《施工許可證》和開工批復等文件情況于2012年6月29日前報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
廣州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