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建設工程推廣應用預拌砂漿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的有關規定。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為加快我區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順利推進,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提高城市發展品質。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公告之日起,蕭山區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使用預拌砂漿。
二、對有特殊情形不能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按
《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由區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按行政許可程序辦理行政許可。
三、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行政處罰。違法舉報電話:區散裝水泥辦公室:82654965,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82663200。
特此公告
杭州市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2年7月3日
一、從公告之日起,蕭山區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使用預拌砂漿。
二、對有特殊情形不能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按
《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由區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按行政許可程序辦理行政許可。
三、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行政處罰。違法舉報電話:區散裝水泥辦公室:82654965,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82663200。
特此公告
杭州市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