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混凝土行業生產、經營行為,加強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促進建筑業科學發展,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2年度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2】26號)文件精神,結合市政府2012年為民辦“十件實事”開展三環線以內及沿線混凝土攪拌站整治工作的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12年度預拌混凝土企業資質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監督檢查范圍(一)三環線以內及沿線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名單見附件1)。(二)2011年度資質監督檢查限期整改仍在整改期內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名單見附件2)。二、監督檢查內容(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規定的資金、人員、設備、業績等資質等級標準。(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開展三環線以內及沿線混凝土攪拌站整治工作活動方案的通知》規定的各項整治標準。(三)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三、監督檢查結論監督檢查結論分“合格”和“不合格”。(一)合格: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企業生產制備條件達到《三環線以內及沿線混凝土攪拌站專項整治標準》;2011年以來企業生產環境經環保部門監測達標;2010年以來未發生《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第二十一條、《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第二十五條所列違法、違規行為。(二)不合格:企業現有資質條件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企業現有生產制備條件未達到《三環線以內及沿線混凝土攪拌站專項整治標準》;2011年以來企業生產環境未進行環保監測或監測未達標的;2010年以來有《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第二十一條、《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第二十五條所列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未在檢查期內提供受檢資料或拒不接受檢查的。四、監督檢查步驟 本次監督檢查分四個階段進行。(一)4月28日至5月28日為自查階段。受檢企業按照此次監督檢查要求進行自查,填寫《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檢查表》(見附件3),并于5月28日前將自查報告和有關附件資料整理成冊后,送我站綜合管理科核查。附件資料按下列要求整理成冊: 1、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2、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3、《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4、按標準要求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持證上崗人員名冊及職稱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5、經社保機構蓋章與確認的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及相關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參保名單及繳費憑證; 6、企業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 7、主要業績證明:提供企業2010年以來符合相應資質等級標準的代表性工程合同,核準通知單、竣工驗收備案證的復印件。 (二)6月1日至6月20日為審查階段。我站將按照相關標準對企業報送的資料、生產場區建設情況進行審核和實地檢查,并在《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檢查表》結論欄中簽署初審意見。(三)6月20日至6月30日為資料匯總階段。我站將對資質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填寫《湖北省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意見匯總表》(見附件4),形成預拌混凝土行業資質監督檢查的情況報告,并報市城建委建筑業管理辦公室備案。(四)7月1日至7月30日為抽查階段。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市城建委將根據全市開展監督檢查的工作安排,對各初審部門審查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檢查處理意見匯總公示。五、工作要求(一)各受檢企業務必重視本年度的資質監督檢查,要選派專人負責資料填報和相關迎檢工作,企業法定代表人要對企業上報的各項資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二)各受檢企業應按本通知要求接受檢查,逾期不提交資料或不接受檢查的,我站將其行為在相關媒體上公示,公示期為10日,公示期滿仍不接受檢查的企業,視同檢查結論為“不合格”。(三)此次監督檢查結論為“不合格”的企業,給予三個月的整改期。整改期內,企業暫停新接業務,不得申請資質升級、增項、變更。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將降低資質等級或撤回資質。(四)監督檢查的結果及處理意見,將在相關網站上予以公布及公告。(五)各受檢企業在開展監督檢查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反饋我站綜合管理科。聯系人:談鵬 聯系電話:027-85767204 027-85782360
附件:2012年度預拌混凝土企業資質監督檢查名單.doc
2011年度企業資質監督檢查需限期整改企業名單.doc
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檢查表.doc
湖北省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意見匯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