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到現場調查,一個月都沒人來
“我去年11月購買了珠山公司的70噸水泥,承接了一條數百米的村級公路的修建。當水泥鋪上路面后,出現28天都不凝固的現象,廠家派人進行現場查看,雙方口頭約定,為趕工期,廠家先賠償50噸水泥,再由我將出現問題的水泥送到檢測部門檢測,如確屬水泥質量問題,再進行其他方面的賠償。在經宜春一家具有國家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后,認定該批水泥為不合格水泥,但廠家卻變了卦,拒絕履行原先約定的賠償。”日前,李先生向記者重述了當時情況。
李先生稱,他于3月2日向珠山公司所在的蘆溪質監局反映情況,當時該局執法大隊的劉隊長表示,他們要現場取樣重新檢測,并承諾第二天就會到現場調查。此后,李先生就一直等待質監人員到來,可是至今也沒見有人來過。而他存放的水泥樣也因時間的拖延,早就過了保質期。
突然傳真來一份《調解終止書》
記者從李先生手中看到了一份《調解終止書》,這是蘆溪縣質監局于11日傳真給他的。該調解書上給出了幾點終止調解的理由,如雙方各執一詞、該局不能跨區域調查等。
李先生表示,一個多月前他去投訴時,執法人員的當面承諾已經被全盤推翻,而且既然是調解書,應該是雙方參與調解,而一個多月來,他從未接到該局任何調解通知或電話。李先生還指著該調解書的落款日期稱,上面的日期是3月19日,說明該局早就擬定了這份調解終止書,卻直到現在才傳真給他,究竟是何道理。
萍鄉市質監局表示會盡快介入協調
而就在這近一個月時間內,記者也多次前往或電話聯系蘆溪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該局每次都告訴記者,珠山公司不愿意前來接受詢問,因此還未解決。
在李先生向記者反映了《調解終止書》一事后,記者又再次聯系了蘆溪縣質監局,該局的陳局長又以事發在宜春市,他們不能異地執法的理由搪塞記者,而當記者問及消費者已反映了一個多月,為何還未向主管局請示時,其又以建議消費者向當地的質監部門反映為由,未給出正面回答。
9日,記者來到蘆溪質監局的主管局萍鄉市質監局,該局葉局長當場就指派了兩名分管副局長協調處理此事。已接手此事的肖副局長當即表示,會馬上通知消費者帶好相關材料前來協商,爭取盡快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