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2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與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在福州簽署《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與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協議》。至此,公司攜手南方水泥、謀求共同發展正式拉開帷幕。
2011年4月18日,南方水泥從其實際控制人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受讓所持福建水泥股份3009.095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88%),現為福建水泥第二大股東。按照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擬在福建區域組建合資公司(暫定為福建省建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來整合和發展水泥及相關產業,合資方式為福建水泥以現有“建福”品牌區域資產評估后出資,南方水泥以現金出資,雙方股權各占50%。合資公司成立后將經營現有“建福”品牌的相關水泥資產及與此相關新增產能,主要合作區域定位為三明、龍巖、廈門、漳州、莆田、泉州;合資公司與福建水泥原則上一套班子一套人員,兩塊牌子兩套報表,合署辦公,并約定由福建水泥并表。框架協議在不觸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前提下,經雙方有權機構同意后實施。
2011年4月18日,南方水泥從其實際控制人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受讓所持福建水泥股份3009.095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88%),現為福建水泥第二大股東。按照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擬在福建區域組建合資公司(暫定為福建省建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來整合和發展水泥及相關產業,合資方式為福建水泥以現有“建福”品牌區域資產評估后出資,南方水泥以現金出資,雙方股權各占50%。合資公司成立后將經營現有“建福”品牌的相關水泥資產及與此相關新增產能,主要合作區域定位為三明、龍巖、廈門、漳州、莆田、泉州;合資公司與福建水泥原則上一套班子一套人員,兩塊牌子兩套報表,合署辦公,并約定由福建水泥并表。框架協議在不觸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前提下,經雙方有權機構同意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