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11〕744號
西寧市建委、各州(地)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
為提高省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質量意識,規范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行為,確保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根據《關于開展全省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青建工〔2011〕521號)要求,自7月1日至9月10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基本情況
此次檢查,涉及西寧市、海東地區、黃南州、海南州4個地區27家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29個預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從檢查情況看,企業重視質保體系的建設及運行,生產質量控制及設備管理情況較好,全省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和質量總體處于受控狀態。
西寧升平混凝土構件有限公司、青海祥隆混凝土銷售有限公司、西寧南聯商砼有限公司因企業質量保證體系較為完善,管理制度齊全,能按照國家規范、標準及其它相關的技術文件控制預拌混凝土質量,原材料進場控制較為嚴格,試驗室試驗環境及混凝土養護符合規范要求,試驗設備配備較齊全,決定給予通報表揚。
青海盛鑫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青海巨龍建材有限公司因企業組織機構不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試驗室試驗環境及混凝土養護不符合規范要求,試驗設備配備不齊全,質量控制人員配備不齊,原材料無進場驗收記錄,無混凝土生產質量控制記錄等相關問題,決定給予通報批評。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企業對質保體系文件管理不夠重視,代簽(不簽)現象嚴重,一些重要文件未能受控。企業職能部門設置不全,實驗室人員不能夠按要求持證上崗,內審和管理評審工作流于形式。預拌混凝土試配記錄與配比調整通知單對應性差、生產管控缺乏可追溯性等。
(二)個別企業的檢測設備沒有定期檢定,設備維護和保養缺少臺帳、沒有大中修計劃、記錄過于簡單。攪拌系統的計量裝置沒有按期檢定,也沒有自檢記錄。大多數企業對出廠混凝土檢驗不到位,開盤鑒定做的偏少。部分企業的試驗人員業務素質偏低,不能勝任工作崗位。
(三)部分企業未建立原材料進場檢驗臺帳,部分臺帳內容不齊全。大部分企業進行原材料復檢試驗時,只有原始記錄,未出正式報告。個別企業原始記錄數據不真實,相關人員簽字存在代簽現象,未到有資質的試驗室做復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企業資質的動態管理,建立預拌混凝土企業產品質量和市場行為的誠信管理體系。要將產品質量和經營行為納入企業信用檔案,作為企業業績考核和評優工作的重要依據。對存在嚴重質量和誠信問題的企業要依法降低或撤銷資質。
(二)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青海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青建法〔2011〕693號),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預拌混凝土生產應用技術規程》(DB63/T994-2011)組織生產,提供與要求相符合的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同時,要切實做好對各類外加劑(輔料)的質量把關工作。
(三)企業試驗室必須根據自身生產質量控制需要,進一步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試驗設備必須配備齊全,試驗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嚴格按檢測規范認真地做好各項檢測工作,使試驗室逐漸向計量認證過渡。
西寧市建委、各州(地)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
為提高省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質量意識,規范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行為,確保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根據《關于開展全省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青建工〔2011〕521號)要求,自7月1日至9月10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基本情況
此次檢查,涉及西寧市、海東地區、黃南州、海南州4個地區27家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29個預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從檢查情況看,企業重視質保體系的建設及運行,生產質量控制及設備管理情況較好,全省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和質量總體處于受控狀態。
西寧升平混凝土構件有限公司、青海祥隆混凝土銷售有限公司、西寧南聯商砼有限公司因企業質量保證體系較為完善,管理制度齊全,能按照國家規范、標準及其它相關的技術文件控制預拌混凝土質量,原材料進場控制較為嚴格,試驗室試驗環境及混凝土養護符合規范要求,試驗設備配備較齊全,決定給予通報表揚。
青海盛鑫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青海巨龍建材有限公司因企業組織機構不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試驗室試驗環境及混凝土養護不符合規范要求,試驗設備配備不齊全,質量控制人員配備不齊,原材料無進場驗收記錄,無混凝土生產質量控制記錄等相關問題,決定給予通報批評。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企業對質保體系文件管理不夠重視,代簽(不簽)現象嚴重,一些重要文件未能受控。企業職能部門設置不全,實驗室人員不能夠按要求持證上崗,內審和管理評審工作流于形式。預拌混凝土試配記錄與配比調整通知單對應性差、生產管控缺乏可追溯性等。
(二)個別企業的檢測設備沒有定期檢定,設備維護和保養缺少臺帳、沒有大中修計劃、記錄過于簡單。攪拌系統的計量裝置沒有按期檢定,也沒有自檢記錄。大多數企業對出廠混凝土檢驗不到位,開盤鑒定做的偏少。部分企業的試驗人員業務素質偏低,不能勝任工作崗位。
(三)部分企業未建立原材料進場檢驗臺帳,部分臺帳內容不齊全。大部分企業進行原材料復檢試驗時,只有原始記錄,未出正式報告。個別企業原始記錄數據不真實,相關人員簽字存在代簽現象,未到有資質的試驗室做復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企業資質的動態管理,建立預拌混凝土企業產品質量和市場行為的誠信管理體系。要將產品質量和經營行為納入企業信用檔案,作為企業業績考核和評優工作的重要依據。對存在嚴重質量和誠信問題的企業要依法降低或撤銷資質。
(二)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青海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青建法〔2011〕693號),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預拌混凝土生產應用技術規程》(DB63/T994-2011)組織生產,提供與要求相符合的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同時,要切實做好對各類外加劑(輔料)的質量把關工作。
(三)企業試驗室必須根據自身生產質量控制需要,進一步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試驗設備必須配備齊全,試驗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嚴格按檢測規范認真地做好各項檢測工作,使試驗室逐漸向計量認證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