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限期禁止在城市規劃區施工現場攪拌砂漿的通知》(巴府辦發〔2011〕90號),從2012年2月1日起巴中中心城市規劃區的建設工程禁止在施工現場設置攪拌機攪拌砂漿,強制使用預拌砂漿。
《通知》規定:預拌砂漿企業的建設實行審批和產品公告制度。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必須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和規劃、國土、環保等方面的要求,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否則,不得建設任何形式的砂漿攪拌站,不得向社會供應預拌砂漿。
《通知》要求: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建設工程,招標單位在招標文件中應載明使用預拌砂漿,設計單位應在設計文件中標明使用預拌砂漿的品種和強度等級,投標人將使用預拌砂漿的費用列入投標報價,工程質量監督、監理單位應將預拌砂漿使用納入工程監督內容。
《通知》強調:對未經批準擅自現場攪拌砂漿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整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并記入企業不良信用記錄。
《通知》的印發,標志著我市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將初步形成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三位一體” 聯動發展格局,為節約資源和能源、保護環境、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發揮積極作用。
《通知》規定:預拌砂漿企業的建設實行審批和產品公告制度。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必須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和規劃、國土、環保等方面的要求,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否則,不得建設任何形式的砂漿攪拌站,不得向社會供應預拌砂漿。
《通知》要求: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建設工程,招標單位在招標文件中應載明使用預拌砂漿,設計單位應在設計文件中標明使用預拌砂漿的品種和強度等級,投標人將使用預拌砂漿的費用列入投標報價,工程質量監督、監理單位應將預拌砂漿使用納入工程監督內容。
《通知》強調:對未經批準擅自現場攪拌砂漿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整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并記入企業不良信用記錄。
《通知》的印發,標志著我市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將初步形成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三位一體” 聯動發展格局,為節約資源和能源、保護環境、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