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
各縣(市)、吉利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國家改善民生的重點工程,涉及面廣,公益性強,社會影響大,其工程質量安全事關民生和社會穩定大局。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為加強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管理,規范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增強各方責任主體質量意識,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結合我市實際,現將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監督管理
各縣(市)、吉利區建設主管部門一定要從講政治、保民生的高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切實把加強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監管放在重要位置。要按照省廳下發的《關于加強保障性住房質量監管的指導意見》(豫建[2011]90號)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施工圖審查、工程招投標、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備案、城建檔案移交和工程質量保修等程序,強化對各環節的監督管理。房產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協同相關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的領導,確保質量管理工作有效落實。
(一)明確監管責任
洛陽市行政區、各縣(市)、吉利區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按工程所在地點明確工程質量監管具體責任人,負責保障性住房工程日常監督、巡檢抽查、問題整改落實、質量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檔案整理、質量投訴、監管情況材料上報等各項工作。
城市區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劃分四個監管片區。第一監管片區,老城區、瀍河區、西工區;第二監管片區,洛龍區、伊濱區、經濟開發區;第三監管片區,高新區;第四監管片區,澗西區。
(二)創新監管方式,加大日常監督與巡查力度
一是市、縣(市)、吉利區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根據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情況,找準質量發展規律,制定專項監督方案,做到“五個到位、三個結合”。“五個到位”:質量監督檢查和記錄到位;質量監督巡查和監管到位;關鍵部位隱蔽驗收檢查到位;專項檢查到位;質量問題處理到位。“三個結合”:實體監督與行為監管相結合;巡查監督與日常監督相結合;科學監督手段與傳統監督手段相結合。
二是開展“差異化管理”,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根據日常監督檢查結果和企業質量誠信情況,對信譽度差、質保體系較弱的單位實行重點監督,使監督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加大質量巡查力度,隨時、隨機對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進行巡查。對發現的工程質量、監督人員行為等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工程質量、監督人員工作不出問題。
(三)定期開展保障性住房的專項檢查工作。
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認真做好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專項檢查工作,確保一年不得少于二次。重點檢查工程參建各方注冊執業人員的質量行為、工程主體結構及鋼筋、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擅自變更設計文件以及住宅質量分戶驗收制度落實情況等。
(四)建立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建設單位應建立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檔案,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的要求,從工程開工至竣工整個建設活動中所形成的工程資料,統一收集,專人管理。工程建設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工程報建資料,工程合同,工程技術資料,監理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
建設單位應當在組織竣工驗收前,向縣級以上城建檔案監督管理機構申請工程檔案預驗收,并移交工程檔案。未經檔案管理機構認可,工程不予竣工備案,不得交付使用。
二、規范行為,全面落實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住宅建設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工程招投標、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等法定基本建設程序。
一是建設單位要認真執行招投標制度,確保保障性住房的科學工期和合理費用。提倡優先考慮技術管理好、資質等級高、質量業績優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二是要嚴格履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不得隨意變更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有重大變更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核。三是嚴格執行施工許可制度。建設單位要依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在未取得施工許可手續的,不得擅自開工建設。四是要按規定配備現場管理人員,落實現場質量管理職責,加強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造價,不得以甲供材料的名義降低用材質量標準。
(二)監理單位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切實履行監理職責。
一是監理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具有相應資格的監理人員組成項目監理部,確保總監理工程師到崗到位。二是應根據保障性住房質量管理的難點,制定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必須進行旁站監理,工序質量驗收不合格的,未經整改落實不得進入下道工序。三是嚴格把好建筑原材料質量驗收關,杜絕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進入工地現場,用于工程上。要重點加強對鋼筋、水泥、砌體材料、預拌混凝土生產、運輸及澆筑過程的質量控制,認真做好見證取樣送檢工作,確保保障性住房工程結構安全。
(三)施工單位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質量責任制。
一是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保體系,落實公司層面的企業質量管理措施。嚴禁施工單位以“勞務分包”的名義,將工程肢解后轉包、分包。二是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加強材料進場檢驗、工序檢查和驗收,確保施工質量。
三是施工單位要合理解決工期與質量的矛盾,應采取增加投入,增加勞動力、機械設備等有效手段,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完成施工目標任務。施工單位應切實履行質量保修義務,承擔相應保修責任。
(四)勘察、設計單位責任
勘察單位要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增強勘察人員的質量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強執業人員管理和新規范、新標準的學習,提高人員業務素質,不得虛假勘察,確保勘察成果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設計單位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設計過程質量控制,保證設計深度。
(五)圖審機構責任
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資格認定范圍進行審查,不得超資格審查,不得降低標準或虛假審查,對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勘察、設計單位和注冊執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應按規定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凡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在每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上加蓋審查合格專用章。
(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依法對其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要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一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資質范圍實施質量檢測,不得轉包檢測業務,不得與承接工程項目建設的各方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二要加強檢測工程的質量監控,保證檢測報告真實有效、結論明確,并要將檢測過程中發現的建設、監理、施工等單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涉及結構安全檢測結果的不合格情況,及時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七)加強工程質量報告工作
我市保障房實行住宅工程質量報告制度。建設單位要按工程形象進度定期向洛陽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報送工程質量報告。質量報告要如實反映工程質量情況,工程質量負責人和監理負責人要對填報的內容簽字負責。對弄虛作假和隱瞞不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和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八)認真貫徹落實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終身制。
對保障性住房工程實行終身負責制,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建設單位要在建筑物外墻明顯部位鑲嵌永久性標志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及主要責任人的姓名,接受社會監督。
三、嚴格過程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一)加強設計過程質量控制
一要根據保障性住房特點,堅持以人為本原則,施工圖設計要做到功能齊全、布局合理、節能環保、經濟適用;二要按照國家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三要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加強與建設、施工單位的溝通,對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分和環節,實施優化及細化設計,降低工程風險,保證工程質量。
(二)加強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建設單位要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全面負責協調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設計單位要做好設計交底,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各種問題。施工單位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嚴格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監理單位要落實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擔任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總監,不得再承擔其它項目的監理任務。對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多種形式,及時到位進行監督檢查。認真履行好對重大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報告的責任。
(三)加強原材料質量控制
施工、監理單位要認真做好建筑材料的見證取樣和送檢,嚴格控制好鋼材、水泥、砌體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和預拌商品混凝土的進場驗收及復檢工作,不得弄虛作假,要做到沒有出廠合格證的,不得進場,進場后抽樣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嚴禁使用“瘦身”鋼筋、不合格煤矸燒結多孔磚,杜絕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在工程上使用。
(四)加強工序質量控制
施工單位要健全施工過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對每道工序要嚴格履行施工班組自檢、質檢員專檢和作業班組交接檢的制度,上道工序驗收不合格不準進入下道工序,以工序質量確保最終工程質量。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專業驗收規范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要求,對工序施工全過程進行監控,嚴格檢驗批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簽字放行。
(五)加強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參建各方主體要按照法律、法規和驗收規范的要求,重點對樁基工程、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和建筑節能等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驗收,不得擅自簡化驗收程序、降低驗收標準。要做好屋面防水、外窗淋水、廁浴間蓄水和排水管道通球試驗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檢查驗收工作。同時,驗收過程中要對工程進場建筑材料合格證、檢驗報告、有關施工和隱蔽驗收記錄,以及涉及結構安全和功能性的檢驗試驗記錄等質量控制資料進行全面核查。
(六)全面實行分戶驗收制度,加強竣工驗收管理
我委對保障性住房竣工驗收工作,全面推行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的分戶驗收制度,并對已進行分戶驗收的房屋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檢,確保每套住房達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條件。
四、認真執法,嚴格責任追究
(一)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終身責任制
對于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建設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人責任追究制。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違反國家規定,致使房屋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的,依法予以處罰并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對負有責任的注冊建筑師、結構工程師、巖土工程師、建造師(項目經理)、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依法做出相應處罰,直至注銷注冊資格;因參建單位工作失誤導致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二)加強部門聯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
各級監督機構要加強與房管、設計、招標、施工、監理、節能、墻改、安全等職能部門的工作協調和聯動,實行閉合管理,采取限制或者取消投標資格、動態資質考核等相關措施,共同做好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工作。對工程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堅決督促整改,存在嚴重隱患的,應責令停工。
對違反《河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記錄和公示管理辦法》規定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一經查實,形成不良行為記錄,并按相關規定公示信息。
(三)認真做好信訪投訴處理
各縣(市)、吉利區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投訴舉報制度,認真做好住房質量安全投訴處理工作。
(四)嚴格責任追究
1、建設(開發)企業有下列行為,除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記不良行為一次,并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因工作失誤導致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機構追究刑事責任。
一是建設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未經施工圖審查合格擅自開工、審查后擅自變更施工圖的。
二是建設單位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的。
三是未組織竣工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2、施工企業有下列行為,除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記不良行為一次,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暫停其在本市的投標資格。因工作失誤導致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機構追究刑事責任。
一是各類執業資格人員未按規定在工程技術資料中簽字蓋章的;工程項目管理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弄虛作假的;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用于建設工程上的。
二是施工企業在施工中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偷工減料的,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
3、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除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記不良行為一次,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暫停其在本市的投標資格。因工作失誤導致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機構追究刑事責任。
一是監理單位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二是監理人員對涉及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重要部位施工過程中不按規定實行旁站監理,未對施工組織設計、質量技術措施專項審查,發現質量問題等隱患未及時處理、未責令整改,對施工單位未整改不及時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報告的。
4、勘察單位未按照有關工程勘察的技術標準進行勘察的;設計單位將承攬的業務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勘察、設計單位不按規定簽署工程質量驗收意見的,除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記不良行為一次,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責令停業整頓,或提請上級主管部門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
5、檢測企業有下列行為,除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情節嚴重的,延長對該企業停業整頓時間或提請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資質。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是檢測企業未按標準、規范進行檢測的;檢測設備、環境無法滿足檢測要求的;未建立檢測信息管理系統的;未將檢測不合格信息上報主管部門的;有其他可能影響檢測質量等違規行為的責令停業整頓。
二是檢測企業出具虛假報告,檢測數據無法溯源的;超越資質范圍從事或借用或轉借資質證書承攬檢測業務的;暫停期間仍從事檢測業務的。
6、建設、施工單位不認真履行保修義務,對質量投訴不積極處理,拖廷保修,引起上訪事件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記不良行為一次,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各縣(市)、吉利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國家改善民生的重點工程,涉及面廣,公益性強,社會影響大,其工程質量安全事關民生和社會穩定大局。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為加強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管理,規范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增強各方責任主體質量意識,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結合我市實際,現將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監督管理
各縣(市)、吉利區建設主管部門一定要從講政治、保民生的高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切實把加強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監管放在重要位置。要按照省廳下發的《關于加強保障性住房質量監管的指導意見》(豫建[2011]90號)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施工圖審查、工程招投標、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備案、城建檔案移交和工程質量保修等程序,強化對各環節的監督管理。房產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協同相關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的領導,確保質量管理工作有效落實。
(一)明確監管責任
洛陽市行政區、各縣(市)、吉利區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按工程所在地點明確工程質量監管具體責任人,負責保障性住房工程日常監督、巡檢抽查、問題整改落實、質量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檔案整理、質量投訴、監管情況材料上報等各項工作。
城市區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劃分四個監管片區。第一監管片區,老城區、瀍河區、西工區;第二監管片區,洛龍區、伊濱區、經濟開發區;第三監管片區,高新區;第四監管片區,澗西區。
(二)創新監管方式,加大日常監督與巡查力度
一是市、縣(市)、吉利區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根據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情況,找準質量發展規律,制定專項監督方案,做到“五個到位、三個結合”。“五個到位”:質量監督檢查和記錄到位;質量監督巡查和監管到位;關鍵部位隱蔽驗收檢查到位;專項檢查到位;質量問題處理到位。“三個結合”:實體監督與行為監管相結合;巡查監督與日常監督相結合;科學監督手段與傳統監督手段相結合。
二是開展“差異化管理”,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根據日常監督檢查結果和企業質量誠信情況,對信譽度差、質保體系較弱的單位實行重點監督,使監督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加大質量巡查力度,隨時、隨機對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進行巡查。對發現的工程質量、監督人員行為等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工程質量、監督人員工作不出問題。
(三)定期開展保障性住房的專項檢查工作。
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認真做好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專項檢查工作,確保一年不得少于二次。重點檢查工程參建各方注冊執業人員的質量行為、工程主體結構及鋼筋、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擅自變更設計文件以及住宅質量分戶驗收制度落實情況等。
(四)建立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建設單位應建立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檔案,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的要求,從工程開工至竣工整個建設活動中所形成的工程資料,統一收集,專人管理。工程建設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工程報建資料,工程合同,工程技術資料,監理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
建設單位應當在組織竣工驗收前,向縣級以上城建檔案監督管理機構申請工程檔案預驗收,并移交工程檔案。未經檔案管理機構認可,工程不予竣工備案,不得交付使用。
二、規范行為,全面落實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住宅建設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工程招投標、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等法定基本建設程序。
一是建設單位要認真執行招投標制度,確保保障性住房的科學工期和合理費用。提倡優先考慮技術管理好、資質等級高、質量業績優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二是要嚴格履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不得隨意變更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有重大變更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核。三是嚴格執行施工許可制度。建設單位要依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在未取得施工許可手續的,不得擅自開工建設。四是要按規定配備現場管理人員,落實現場質量管理職責,加強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造價,不得以甲供材料的名義降低用材質量標準。
(二)監理單位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切實履行監理職責。
一是監理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具有相應資格的監理人員組成項目監理部,確保總監理工程師到崗到位。二是應根據保障性住房質量管理的難點,制定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必須進行旁站監理,工序質量驗收不合格的,未經整改落實不得進入下道工序。三是嚴格把好建筑原材料質量驗收關,杜絕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進入工地現場,用于工程上。要重點加強對鋼筋、水泥、砌體材料、預拌混凝土生產、運輸及澆筑過程的質量控制,認真做好見證取樣送檢工作,確保保障性住房工程結構安全。
(三)施工單位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質量責任制。
一是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保體系,落實公司層面的企業質量管理措施。嚴禁施工單位以“勞務分包”的名義,將工程肢解后轉包、分包。二是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加強材料進場檢驗、工序檢查和驗收,確保施工質量。
三是施工單位要合理解決工期與質量的矛盾,應采取增加投入,增加勞動力、機械設備等有效手段,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完成施工目標任務。施工單位應切實履行質量保修義務,承擔相應保修責任。
(四)勘察、設計單位責任
勘察單位要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增強勘察人員的質量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強執業人員管理和新規范、新標準的學習,提高人員業務素質,不得虛假勘察,確保勘察成果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設計單位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設計過程質量控制,保證設計深度。
(五)圖審機構責任
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資格認定范圍進行審查,不得超資格審查,不得降低標準或虛假審查,對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勘察、設計單位和注冊執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應按規定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凡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在每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上加蓋審查合格專用章。
(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依法對其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要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一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資質范圍實施質量檢測,不得轉包檢測業務,不得與承接工程項目建設的各方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二要加強檢測工程的質量監控,保證檢測報告真實有效、結論明確,并要將檢測過程中發現的建設、監理、施工等單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涉及結構安全檢測結果的不合格情況,及時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七)加強工程質量報告工作
我市保障房實行住宅工程質量報告制度。建設單位要按工程形象進度定期向洛陽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報送工程質量報告。質量報告要如實反映工程質量情況,工程質量負責人和監理負責人要對填報的內容簽字負責。對弄虛作假和隱瞞不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和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八)認真貫徹落實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終身制。
對保障性住房工程實行終身負責制,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建設單位要在建筑物外墻明顯部位鑲嵌永久性標志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及主要責任人的姓名,接受社會監督。
三、嚴格過程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一)加強設計過程質量控制
一要根據保障性住房特點,堅持以人為本原則,施工圖設計要做到功能齊全、布局合理、節能環保、經濟適用;二要按照國家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三要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加強與建設、施工單位的溝通,對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分和環節,實施優化及細化設計,降低工程風險,保證工程質量。
(二)加強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建設單位要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全面負責協調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設計單位要做好設計交底,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各種問題。施工單位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嚴格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監理單位要落實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擔任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總監,不得再承擔其它項目的監理任務。對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多種形式,及時到位進行監督檢查。認真履行好對重大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報告的責任。
(三)加強原材料質量控制
施工、監理單位要認真做好建筑材料的見證取樣和送檢,嚴格控制好鋼材、水泥、砌體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和預拌商品混凝土的進場驗收及復檢工作,不得弄虛作假,要做到沒有出廠合格證的,不得進場,進場后抽樣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嚴禁使用“瘦身”鋼筋、不合格煤矸燒結多孔磚,杜絕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在工程上使用。
(四)加強工序質量控制
施工單位要健全施工過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對每道工序要嚴格履行施工班組自檢、質檢員專檢和作業班組交接檢的制度,上道工序驗收不合格不準進入下道工序,以工序質量確保最終工程質量。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專業驗收規范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要求,對工序施工全過程進行監控,嚴格檢驗批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簽字放行。
(五)加強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參建各方主體要按照法律、法規和驗收規范的要求,重點對樁基工程、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和建筑節能等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驗收,不得擅自簡化驗收程序、降低驗收標準。要做好屋面防水、外窗淋水、廁浴間蓄水和排水管道通球試驗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檢查驗收工作。同時,驗收過程中要對工程進場建筑材料合格證、檢驗報告、有關施工和隱蔽驗收記錄,以及涉及結構安全和功能性的檢驗試驗記錄等質量控制資料進行全面核查。
(六)全面實行分戶驗收制度,加強竣工驗收管理
我委對保障性住房竣工驗收工作,全面推行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的分戶驗收制度,并對已進行分戶驗收的房屋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檢,確保每套住房達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條件。
四、認真執法,嚴格責任追究
(一)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終身責任制
對于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建設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人責任追究制。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違反國家規定,致使房屋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的,依法予以處罰并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對負有責任的注冊建筑師、結構工程師、巖土工程師、建造師(項目經理)、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依法做出相應處罰,直至注銷注冊資格;因參建單位工作失誤導致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二)加強部門聯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
各級監督機構要加強與房管、設計、招標、施工、監理、節能、墻改、安全等職能部門的工作協調和聯動,實行閉合管理,采取限制或者取消投標資格、動態資質考核等相關措施,共同做好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工作。對工程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堅決督促整改,存在嚴重隱患的,應責令停工。
對違反《河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記錄和公示管理辦法》規定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一經查實,形成不良行為記錄,并按相關規定公示信息。
(三)認真做好信訪投訴處理
各縣(市)、吉利區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投訴舉報制度,認真做好住房質量安全投訴處理工作。
(四)嚴格責任追究
1、建設(開發)企業有下列行為,除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記不良行為一次,并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因工作失誤導致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機構追究刑事責任。
一是建設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未經施工圖審查合格擅自開工、審查后擅自變更施工圖的。
二是建設單位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的。
三是未組織竣工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2、施工企業有下列行為,除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記不良行為一次,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暫停其在本市的投標資格。因工作失誤導致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機構追究刑事責任。
一是各類執業資格人員未按規定在工程技術資料中簽字蓋章的;工程項目管理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弄虛作假的;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用于建設工程上的。
二是施工企業在施工中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偷工減料的,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
3、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除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記不良行為一次,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暫停其在本市的投標資格。因工作失誤導致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機構追究刑事責任。
一是監理單位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二是監理人員對涉及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重要部位施工過程中不按規定實行旁站監理,未對施工組織設計、質量技術措施專項審查,發現質量問題等隱患未及時處理、未責令整改,對施工單位未整改不及時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報告的。
4、勘察單位未按照有關工程勘察的技術標準進行勘察的;設計單位將承攬的業務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勘察、設計單位不按規定簽署工程質量驗收意見的,除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記不良行為一次,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責令停業整頓,或提請上級主管部門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
5、檢測企業有下列行為,除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情節嚴重的,延長對該企業停業整頓時間或提請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資質。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是檢測企業未按標準、規范進行檢測的;檢測設備、環境無法滿足檢測要求的;未建立檢測信息管理系統的;未將檢測不合格信息上報主管部門的;有其他可能影響檢測質量等違規行為的責令停業整頓。
二是檢測企業出具虛假報告,檢測數據無法溯源的;超越資質范圍從事或借用或轉借資質證書承攬檢測業務的;暫停期間仍從事檢測業務的。
6、建設、施工單位不認真履行保修義務,對質量投訴不積極處理,拖廷保修,引起上訪事件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記不良行為一次,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半年。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