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宏業建設集團等公司提前歸還的11000萬元委托貸款。
2010年3月31日,公司分別與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靈橋支行(簡稱:寧波銀行靈橋支行)、宏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宏業建設)、臺州宏業混凝土有限公司(簡稱:臺州宏業混凝土)、臨海市宏業混凝土有限公司(簡稱:臨海宏業混凝土)簽署委托貸款合同,公司將自有資金5000萬元人民幣、3000萬元人民幣、3000萬元人民幣委托寧波銀行靈橋支行分別貸款給宏業建設、臺州宏業混凝土、臨海宏業混凝土,委托貸款期限均為:2010年3月31日-2011年3月28日,委托貸款年利率均為15%(詳見公司臨時公告:2010-012)。
2011年3月28日,經協商,上述委托貸款均展期六個月,即: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9月27日止,委托貸款利率不變。
2011年8月9日,公司收到上述公司提前歸還的合計11000萬元委托貸款及相應息費。
2010年3月31日,公司分別與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靈橋支行(簡稱:寧波銀行靈橋支行)、宏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宏業建設)、臺州宏業混凝土有限公司(簡稱:臺州宏業混凝土)、臨海市宏業混凝土有限公司(簡稱:臨海宏業混凝土)簽署委托貸款合同,公司將自有資金5000萬元人民幣、3000萬元人民幣、3000萬元人民幣委托寧波銀行靈橋支行分別貸款給宏業建設、臺州宏業混凝土、臨海宏業混凝土,委托貸款期限均為:2010年3月31日-2011年3月28日,委托貸款年利率均為15%(詳見公司臨時公告:2010-012)。
2011年3月28日,經協商,上述委托貸款均展期六個月,即: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9月27日止,委托貸款利率不變。
2011年8月9日,公司收到上述公司提前歸還的合計11000萬元委托貸款及相應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