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建交委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舊城區改建項目前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即日起正式執行。按照要求,天津市將規范所有政府投資或享受政府優惠政策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舊城區改建項目前期流程,嚴格按照審批制度的要求審查批復項目立項、科研、初設、建設投資計劃等前期手續。
各建設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報批手續,在依次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編制及審批等項目前期工作后,方可進行施工圖設計和預算編制及開工、報建工作。這里提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舊城區改建是指政府依據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地段組織實施的改建。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舊城區改建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向市建設交通委提出立項申請。立項申請應當提供申請文件、項目建議書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材料。立項申請由市建設交通委按有關規定審查后,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要件齊全的項目下達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對未取得建設項目立項、科研等前期批復文件的項目,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建設審批手續。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舊城區改建項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從建設項目的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到項目開工前所進行的一系列工作。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嚴格按照要求向市建設交通委申請辦理有關審批工作,未取得相關批復文件的項目不得進行后續開發建設工作。
各建設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報批手續,在依次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編制及審批等項目前期工作后,方可進行施工圖設計和預算編制及開工、報建工作。這里提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舊城區改建是指政府依據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地段組織實施的改建。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舊城區改建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向市建設交通委提出立項申請。立項申請應當提供申請文件、項目建議書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材料。立項申請由市建設交通委按有關規定審查后,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要件齊全的項目下達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對未取得建設項目立項、科研等前期批復文件的項目,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建設審批手續。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舊城區改建項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從建設項目的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到項目開工前所進行的一系列工作。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嚴格按照要求向市建設交通委申請辦理有關審批工作,未取得相關批復文件的項目不得進行后續開發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