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福建省福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決定重拳出擊,由市規劃局牽頭成立市級清違工作小組,在福州5城區開展集中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行動。按照“全面部署、突出重點、依法依規、分期分批、逐步推進”的要求,先后公示了9批次共270個違建項目。截至2010年年底,共清理整治違法建設3905處,拆除面積達152萬平方米,遏制了違法建設的產生,保障了城市規劃的實施。
打下清理違建的堅實基礎
為了讓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順利開展,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專門通過了《關于查處違法建設的決定》,市政府連續兩次發布關于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清理整治的通告,為福州5城區內查處違法建設采取“鐵腕”政策做好鋪墊。隨即,市、區兩級成立了由領導掛帥的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小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各級各部門在拆違行動中,認真履行職責,相互配合并服從統一工作安排,形成上下緊密聯動、橫向相互配合的全市清違工作“一盤棋”的管理模式,集聚強大力量,確保清違工作取得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在福州市整治違法建設工作中,市政府要求各級、各部門尤其是執法部門要敢抓、敢管、敢于負責、敢于碰硬,堅決杜絕“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軟不拆硬”現象的發生。
在整治過程中,福州市黨政機關、黨員干部率先垂范。要求企業做到的,黨政機關先做到;要求群眾做到的,黨員干部先做到。某區政府率先自行拆除位于津泰路商業繁華地段的違建店面,取得示范效應,推動了全區乃至全市的清違工作。
同時,福州市還通過設立并公布全市查處違法建設舉報電話及清違辦公地點,搭建“12345”便民呼叫系統網絡平臺,暢通了電話、網絡與信函等舉報渠道。僅2010年就接到2673宗舉報電話,受理了網絡系統舉報件1280件。由于認真落實群眾投訴案件,使越來越多的市民關注、支持和參與清理違法建設專項行動。
規范清理違建的行政行為
在確定違法建設拆除項目名單前,福州市要求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摸底調查等前期工作,嚴格按照程序依法認定違法建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對正在搶建的、影響城市主次干道市容景觀的、強烈侵害群眾利益的、影響重點工程建設的、影響舊(棚)屋區改造的、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項目予以優先拆除。
對凡屬于應被實施拆除的,不論單位大小、面積多少,不管涉及到哪個單位、哪個人都一視同仁,決不搞“法外開恩”。在此期間,部分屬于省屬單位違法建設項目也一并被拆除。
在拆除違法建筑的過程中,福州市還遵循了“以人為本、科學安排”的原則。在位于繁華商業地段的違建拆除工作中,清違工作小組事先主動和租賃商戶以及業主單位進行多次溝通,消除誤解和抵觸情緒,最終由租賃商戶寫下了限期搬離承諾書,讓商戶有充分的時間消化庫存貨物、遣散員工和減少損失。
此外,福州市還堅持“拆、建、管”并重,將拆違還路、拆違治臟、拆違改造、拆違增綠以及拆違添景等有機結合起來,做到拆治結合,美化環境。
建立清理違建的長效機制
自2009年年底開始的拆違行動,持續時間之長、范圍之廣、力量之大實屬少見。福州市通過總結發現,完善的監督機制和嚴格的日常巡查跟蹤機制是這一工作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依托市區紀委、監察局、效能辦成立清違督察組,制訂督察工作方案,對一些有難度或者存在推諉扯皮的項目由督察組主動介入,確保清違工作落到實處,不走過場。福州市紀委、監察局、國土資源局和城鄉規劃局聯合制訂了《關于在查處黨員、干部參與違法建設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督促各部門、各單位組織黨員干部開展自查自糾。
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福州市形成了大隊、中隊、片區3級監管機制,使監管工作責任落實到每個人。完善了對現行違法建設行為發現、報告、制止、查處的工作機制,建立違法建設項目臺賬和違法建設工作例會制度,確保違法建設查處到位。
為了鞏固福州清理整治違法建設的工作成果,防止違法建設反彈,福州市草擬了《福州市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辦法的暫行規定》及《福州市查處違法建設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使拆違工作轉入常態化管理。
打下清理違建的堅實基礎
為了讓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順利開展,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專門通過了《關于查處違法建設的決定》,市政府連續兩次發布關于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清理整治的通告,為福州5城區內查處違法建設采取“鐵腕”政策做好鋪墊。隨即,市、區兩級成立了由領導掛帥的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小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各級各部門在拆違行動中,認真履行職責,相互配合并服從統一工作安排,形成上下緊密聯動、橫向相互配合的全市清違工作“一盤棋”的管理模式,集聚強大力量,確保清違工作取得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在福州市整治違法建設工作中,市政府要求各級、各部門尤其是執法部門要敢抓、敢管、敢于負責、敢于碰硬,堅決杜絕“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軟不拆硬”現象的發生。
在整治過程中,福州市黨政機關、黨員干部率先垂范。要求企業做到的,黨政機關先做到;要求群眾做到的,黨員干部先做到。某區政府率先自行拆除位于津泰路商業繁華地段的違建店面,取得示范效應,推動了全區乃至全市的清違工作。
同時,福州市還通過設立并公布全市查處違法建設舉報電話及清違辦公地點,搭建“12345”便民呼叫系統網絡平臺,暢通了電話、網絡與信函等舉報渠道。僅2010年就接到2673宗舉報電話,受理了網絡系統舉報件1280件。由于認真落實群眾投訴案件,使越來越多的市民關注、支持和參與清理違法建設專項行動。
規范清理違建的行政行為
在確定違法建設拆除項目名單前,福州市要求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摸底調查等前期工作,嚴格按照程序依法認定違法建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對正在搶建的、影響城市主次干道市容景觀的、強烈侵害群眾利益的、影響重點工程建設的、影響舊(棚)屋區改造的、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項目予以優先拆除。
對凡屬于應被實施拆除的,不論單位大小、面積多少,不管涉及到哪個單位、哪個人都一視同仁,決不搞“法外開恩”。在此期間,部分屬于省屬單位違法建設項目也一并被拆除。
在拆除違法建筑的過程中,福州市還遵循了“以人為本、科學安排”的原則。在位于繁華商業地段的違建拆除工作中,清違工作小組事先主動和租賃商戶以及業主單位進行多次溝通,消除誤解和抵觸情緒,最終由租賃商戶寫下了限期搬離承諾書,讓商戶有充分的時間消化庫存貨物、遣散員工和減少損失。
此外,福州市還堅持“拆、建、管”并重,將拆違還路、拆違治臟、拆違改造、拆違增綠以及拆違添景等有機結合起來,做到拆治結合,美化環境。
建立清理違建的長效機制
自2009年年底開始的拆違行動,持續時間之長、范圍之廣、力量之大實屬少見。福州市通過總結發現,完善的監督機制和嚴格的日常巡查跟蹤機制是這一工作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依托市區紀委、監察局、效能辦成立清違督察組,制訂督察工作方案,對一些有難度或者存在推諉扯皮的項目由督察組主動介入,確保清違工作落到實處,不走過場。福州市紀委、監察局、國土資源局和城鄉規劃局聯合制訂了《關于在查處黨員、干部參與違法建設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督促各部門、各單位組織黨員干部開展自查自糾。
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福州市形成了大隊、中隊、片區3級監管機制,使監管工作責任落實到每個人。完善了對現行違法建設行為發現、報告、制止、查處的工作機制,建立違法建設項目臺賬和違法建設工作例會制度,確保違法建設查處到位。
為了鞏固福州清理整治違法建設的工作成果,防止違法建設反彈,福州市草擬了《福州市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辦法的暫行規定》及《福州市查處違法建設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使拆違工作轉入常態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