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一直備受關注,如果使用了假冒水泥,安全是否還有保障?5月23日下午,遷安市工商局沙河驛分局聯合廠家,一舉查扣正在銷售的一車(160袋)假冒水泥。
據了解,5月23日下午,遷安市工商局沙河驛分局接廠家舉報,有一輛拖拉機滿載假水泥停在沙河驛鎮中心衛生院南門東側銷售。遷安市工商局沙河驛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檢查,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冀02 0***0”的拖拉機停在舉報地點,一中年男子正在叫賣。拖拉機上載有160袋(50kg/袋)印有“遷安”注冊商標、“遷安市黎明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出品”的“PSA32.5標號”礦渣硅酸鹽水泥。
經廠家打假人員指認,這輛拖拉機上的水泥的包裝袋與正宗遷安市黎明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產品包裝袋印刷文字有四處不同:一是印刷的企業名稱稍小;二是正品上印刷的“產品已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該水泥包裝袋上印的是“產品已通過ISO9002質量體系認證”;三是正品包裝袋上商標左側豎著印有 “PSB32.5”水泥標號,而該水泥袋相應位置印的卻是“PSA32.5”;四是正品每袋背面都有電噴的水泥生產日期批號,該水泥包裝袋背面沒有。執法人員現場將該批水泥查扣。
據了解,“遷安”商標是遷安市(縣)黎明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于1970年注冊的,該商標一直續展、有效,是目前全國唯一一個用地名作為商標的水泥生產銷售商標,是水泥行業知名品牌,在當地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此前,遷安市黎明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及遷安工商局都曾接到過舉報,稱有人用拖拉機銷售的標稱是遷安市黎明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出品的水泥,在正常使用時水泥不會凝固。但是工商局和消費者從廠家多次抽檢,化驗結果都合格。苦于消費者沒有銷售者線索,案件沒有突破。執法人員表示,此次查處水泥案件將對整個案件具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經查,該車水泥是當事人劉某從灤縣某水泥廠低價購進的。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了解,5月23日下午,遷安市工商局沙河驛分局接廠家舉報,有一輛拖拉機滿載假水泥停在沙河驛鎮中心衛生院南門東側銷售。遷安市工商局沙河驛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檢查,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冀02 0***0”的拖拉機停在舉報地點,一中年男子正在叫賣。拖拉機上載有160袋(50kg/袋)印有“遷安”注冊商標、“遷安市黎明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出品”的“PSA32.5標號”礦渣硅酸鹽水泥。
經廠家打假人員指認,這輛拖拉機上的水泥的包裝袋與正宗遷安市黎明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產品包裝袋印刷文字有四處不同:一是印刷的企業名稱稍小;二是正品上印刷的“產品已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該水泥包裝袋上印的是“產品已通過ISO9002質量體系認證”;三是正品包裝袋上商標左側豎著印有 “PSB32.5”水泥標號,而該水泥袋相應位置印的卻是“PSA32.5”;四是正品每袋背面都有電噴的水泥生產日期批號,該水泥包裝袋背面沒有。執法人員現場將該批水泥查扣。
據了解,“遷安”商標是遷安市(縣)黎明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于1970年注冊的,該商標一直續展、有效,是目前全國唯一一個用地名作為商標的水泥生產銷售商標,是水泥行業知名品牌,在當地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此前,遷安市黎明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及遷安工商局都曾接到過舉報,稱有人用拖拉機銷售的標稱是遷安市黎明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出品的水泥,在正常使用時水泥不會凝固。但是工商局和消費者從廠家多次抽檢,化驗結果都合格。苦于消費者沒有銷售者線索,案件沒有突破。執法人員表示,此次查處水泥案件將對整個案件具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經查,該車水泥是當事人劉某從灤縣某水泥廠低價購進的。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