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以來,蕪湖市水泥、沙石等價格漲幅較大,為防止水泥、沙石等價格異常波動,保持蕪湖市建材市場價格基本平穩,近日蕪湖市物價局向全市各水泥、沙石生產、經營單位發布《關于保持水泥、沙石等價格穩定的提醒告誡通告》。
通告要求全市各水泥、沙石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自覺規范自身價格行為,不得串通漲價,不得通過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以協議、決議、會議紀要、口頭約定等方式合謀漲價;不得虛構、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得通過抬高等級、短缺數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詐手段變相提高價格。
通告還要求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以外加價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對違反相關規定,有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市物價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別處以5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的處罰。
通告要求全市各水泥、沙石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自覺規范自身價格行為,不得串通漲價,不得通過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以協議、決議、會議紀要、口頭約定等方式合謀漲價;不得虛構、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得通過抬高等級、短缺數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詐手段變相提高價格。
通告還要求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以外加價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對違反相關規定,有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市物價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別處以5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