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8日從呼和浩特市建委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日前查處一起違規建設行為,內蒙古和林格爾華蒙建筑公司被罰10萬元。
據了解,呼和浩特市府都花園項目1號、2號、3號、5號、9號、10號樓建設時未按照要求,對涉及結構安全的混凝土試塊進行送試。此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65條規定,對負責此工程建設的內蒙古和林格爾華蒙建筑公司給予了處罰。
據了解,呼和浩特市府都花園項目1號、2號、3號、5號、9號、10號樓建設時未按照要求,對涉及結構安全的混凝土試塊進行送試。此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65條規定,對負責此工程建設的內蒙古和林格爾華蒙建筑公司給予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