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太原市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規范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經營模式,以適應新的行業發展方向,現依據《太原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有關規定,對“一廠兩站”型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提出以下要求:
1、分站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制定可行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規范質量活動,使質量管理處于受控狀態。
2、分站應建立獨立的試驗室并按《山西省工程建設試驗檢測管理辦法》在砼、水泥、集料、外加劑和摻合料檢測領域的相關應用指南規定配置試驗儀器設備,同時做好試驗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
3、分站試驗室應獨立配備試驗室主任,同時配備混凝土、水泥、集料、外加劑和摻合料等專業技術人員和檢驗人員。
4、試驗室人員要求經過專業培訓,熟知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及檢驗方法,并取得上崗證。
希望“一廠兩站”的預拌混土企業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執行,我站就此要求納入混凝土廠日常監督檢查的范圍之內,并將檢查結果做為混凝土企業年度考核、備案的工作內容之一。
1、分站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制定可行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規范質量活動,使質量管理處于受控狀態。
2、分站應建立獨立的試驗室并按《山西省工程建設試驗檢測管理辦法》在砼、水泥、集料、外加劑和摻合料檢測領域的相關應用指南規定配置試驗儀器設備,同時做好試驗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
3、分站試驗室應獨立配備試驗室主任,同時配備混凝土、水泥、集料、外加劑和摻合料等專業技術人員和檢驗人員。
4、試驗室人員要求經過專業培訓,熟知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及檢驗方法,并取得上崗證。
希望“一廠兩站”的預拌混土企業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執行,我站就此要求納入混凝土廠日常監督檢查的范圍之內,并將檢查結果做為混凝土企業年度考核、備案的工作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