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氣點出762家需要淘汰落后產能的水泥企業,力度前所未有。但就在工信部公布名單后不久,部分被點名的企業紛紛表示其落后產能早已淘汰。同時,關于水泥落后產能的界定也再一次引發討論:是按產能大小,還是根據工藝對環境的影響來界定落后與不落后?不少業內專家表示,“落后”是個相對概念,應根據我國當前節能減排工作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通過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社會影響等循環經濟指標對其界定。
落后產能界定不明確,產能統計虛實難辨
去年至今,關于水泥落后產能淘汰有兩個重要政策:去年9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國發38號文)和今年4月初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務院7號文)。
中國水泥協會高級顧問高長明向記者表示,7號文與之前出臺的38號文關于淘汰落后的政策不一致。
38號文明確要求“各省(市、區)必須盡快制定3年內徹底淘汰落后產能時間表”。此文件雖然沒有對落后產能做出明確界定,但行業內對落后產能的概念默認為:立窯、濕法窯、干法中空窯等水泥生產線。
而7號文卻規定:2012年底前,淘汰窯徑3.0米以下水泥機械化立窯生產線、窯徑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窯(生產高鋁水泥的除外)。這一規定明顯將落后產能的標準降低,而窯徑3米以上的機立窯3年內將免于淘汰。
在7號文頒布之前,部分地區已經根據38號文的要求制定了當地淘汰落后水泥產能的相關規劃,7號文頒發后,原本劃入淘汰行列的部分立窯企業又可延壽3年。對此,工信部原材料司建材處處長呂桂新認為,7號文是最低標準,各地區可根據當地產業發展實際,制定范圍更寬、標準更高的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
雖然如此,前后出臺的文件對于落后產能淘汰進度的不同描述,還是給市場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亂。而這兩個文件對落后產能的界定都更多地從生產能力來考慮。
被點名企業紛紛喊冤,已淘汰產能離奇“復活”
在8月工信部公布的762家水泥企業落后產能淘汰名單中,部分企業已公開“喊冤”。
天山股份在工信部發布名單的次日,發布董事會公告,明確表示“涉及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旗下5條生產線計32萬噸規模能力……均于2008年年底以前停產”,其中“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沙灣五宮水泥分公司直徑1.9/1.6×36米中空窯生產線1條水泥熟料產能兩萬噸于2004年2月停產”。2004年就已經停產的產能何以出現在此次淘汰名單中?
河南某水泥企業目前已經不存在立窯生產線,此次卻仍然榜上有名,且名單上的企業名稱也與實際情況不符。
河南省工信廳去年便已宣布“全省水泥企業現全部采用新型干法生產工藝(特種水泥除外),已全部淘汰立窯水泥生產線”,而此次公布的名單中,河南有33家企業862萬噸的落后產能需淘汰。
曾因大上水泥新型干法生產線而出現“浙江現象”的浙江省,2007年就已全部淘汰立窯等落后產能,但此次名單中竟也有30余家企業、共計627萬噸落后產能。
對于這些現象,高長明分析說,這其中有關停但沒有徹底拆除的水泥熟料生產線產能,也有重復統計的粉磨站產能。嚴格來說,粉磨站的產能不應單獨統計計算。不過,也不排除地方為了爭取更多水泥市場空間而虛報的情況。另外,像浙江省,好幾年前就已經沒有立窯生產線了,這次統計還有33家企業,存在“趕時髦”的心理。
高長明認為,此次水泥落后產能淘汰量達到1.07億噸,這個數字應該打8.5折或者9折才是實際的數量。他分析說,假如需要淘汰的落后熟料產能是3億噸,換算成水泥產能就是4.5億噸,加上粉磨站之后就達到5億噸,重復計算了10%~15%。因此,“此次真正能夠淘汰9000萬噸就能達到預期目的,按這樣的力度,到2012年或2013年,新型干法窯(1000噸以上)的產能比例可望達到90%~95%,基本上就沒有落后產能了”。
以環境指標界定落后,可切實推動產業升級
從上述分析看來,落后產能界定方法不明確是導致前后政策不一致、落后產能重復統計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從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標準對水泥產能進行考量,按照環保標準進行監測核查從而確定落后生產線,上述兩種情況就不會出現,已拆除或已停產的產能也不可能進入此次名單。
不僅如此。落后產能的概念是相對的,界定范圍也應根據行業發展而不斷變化。高長明認為,就目前來看,除了極少數機立窯之外,絕大部分立窯生產線的都無法在能耗、污染物排放和綜合成本等方面參與市場競爭;而早期建設的700噸/日左右規模的新型干法窯,也因為建設質量和管理水平等因素而缺乏競爭力,這些也應該屬于落后產能。
據介紹,廣東、山東和河北等省目前還有30~40%的立窯,這3個省原來立窯占得比重較大,達到80%以上,其中有10%左右的立窯(直徑3米以上,規模500噸/日)和1000噸/日的干法窯相比,在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都不分軒輊。如果按照38號文,這一部分立窯中的“佼佼者”屬于淘汰之列;如果按照7號文,這些立窯在3年之內不是淘汰對象。但是,無論38號文還是7號文,都沒有對已經明顯落后的早期干法窯(700噸/日)生產線提出限期淘汰要求。
中國水泥協會秘書長孔祥忠日前公開發文表示:“淘汰落后產能用量的概念比具體設備規格好,在邊遠落后地區淘汰落后的速度會慢些,而在發達地區已經沒有落后產能要淘汰了?!?
因此,依據能耗、排放等指標界定近階段落后產能的范圍,比目前根據設備規格界定更為準確。
另據高長明透露,即將出臺的新《水泥產業發展政策》(以下簡稱《政策》),思路將從鼓勵新型干法水泥發展為主調整為以深層次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為主。在淘汰落后產能方面,對排放指標和能耗指標會有較為明確的規定,在2015年底前,將依法關閉環保、能耗或水泥產品質量不達標的各類水泥生產企業。
若依據物耗、能耗等指標來界定落后產能范圍,有利于推動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廢物、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等作為替代原料或燃料,促進水泥行業節能減排,承擔更多社會義務。中國水泥協會會長雷前治在近日的水泥協會秘書長聯席會議上透露,環境保護部、工信部等部委已將利用水泥窯處置廢棄物項目納入相關產業政策。
落后產能界定不明確,產能統計虛實難辨
去年至今,關于水泥落后產能淘汰有兩個重要政策:去年9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國發38號文)和今年4月初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務院7號文)。
中國水泥協會高級顧問高長明向記者表示,7號文與之前出臺的38號文關于淘汰落后的政策不一致。
38號文明確要求“各省(市、區)必須盡快制定3年內徹底淘汰落后產能時間表”。此文件雖然沒有對落后產能做出明確界定,但行業內對落后產能的概念默認為:立窯、濕法窯、干法中空窯等水泥生產線。
而7號文卻規定:2012年底前,淘汰窯徑3.0米以下水泥機械化立窯生產線、窯徑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窯(生產高鋁水泥的除外)。這一規定明顯將落后產能的標準降低,而窯徑3米以上的機立窯3年內將免于淘汰。
在7號文頒布之前,部分地區已經根據38號文的要求制定了當地淘汰落后水泥產能的相關規劃,7號文頒發后,原本劃入淘汰行列的部分立窯企業又可延壽3年。對此,工信部原材料司建材處處長呂桂新認為,7號文是最低標準,各地區可根據當地產業發展實際,制定范圍更寬、標準更高的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
雖然如此,前后出臺的文件對于落后產能淘汰進度的不同描述,還是給市場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亂。而這兩個文件對落后產能的界定都更多地從生產能力來考慮。
被點名企業紛紛喊冤,已淘汰產能離奇“復活”
在8月工信部公布的762家水泥企業落后產能淘汰名單中,部分企業已公開“喊冤”。
天山股份在工信部發布名單的次日,發布董事會公告,明確表示“涉及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旗下5條生產線計32萬噸規模能力……均于2008年年底以前停產”,其中“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沙灣五宮水泥分公司直徑1.9/1.6×36米中空窯生產線1條水泥熟料產能兩萬噸于2004年2月停產”。2004年就已經停產的產能何以出現在此次淘汰名單中?
河南某水泥企業目前已經不存在立窯生產線,此次卻仍然榜上有名,且名單上的企業名稱也與實際情況不符。
河南省工信廳去年便已宣布“全省水泥企業現全部采用新型干法生產工藝(特種水泥除外),已全部淘汰立窯水泥生產線”,而此次公布的名單中,河南有33家企業862萬噸的落后產能需淘汰。
曾因大上水泥新型干法生產線而出現“浙江現象”的浙江省,2007年就已全部淘汰立窯等落后產能,但此次名單中竟也有30余家企業、共計627萬噸落后產能。
對于這些現象,高長明分析說,這其中有關停但沒有徹底拆除的水泥熟料生產線產能,也有重復統計的粉磨站產能。嚴格來說,粉磨站的產能不應單獨統計計算。不過,也不排除地方為了爭取更多水泥市場空間而虛報的情況。另外,像浙江省,好幾年前就已經沒有立窯生產線了,這次統計還有33家企業,存在“趕時髦”的心理。
高長明認為,此次水泥落后產能淘汰量達到1.07億噸,這個數字應該打8.5折或者9折才是實際的數量。他分析說,假如需要淘汰的落后熟料產能是3億噸,換算成水泥產能就是4.5億噸,加上粉磨站之后就達到5億噸,重復計算了10%~15%。因此,“此次真正能夠淘汰9000萬噸就能達到預期目的,按這樣的力度,到2012年或2013年,新型干法窯(1000噸以上)的產能比例可望達到90%~95%,基本上就沒有落后產能了”。
以環境指標界定落后,可切實推動產業升級
從上述分析看來,落后產能界定方法不明確是導致前后政策不一致、落后產能重復統計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從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標準對水泥產能進行考量,按照環保標準進行監測核查從而確定落后生產線,上述兩種情況就不會出現,已拆除或已停產的產能也不可能進入此次名單。
不僅如此。落后產能的概念是相對的,界定范圍也應根據行業發展而不斷變化。高長明認為,就目前來看,除了極少數機立窯之外,絕大部分立窯生產線的都無法在能耗、污染物排放和綜合成本等方面參與市場競爭;而早期建設的700噸/日左右規模的新型干法窯,也因為建設質量和管理水平等因素而缺乏競爭力,這些也應該屬于落后產能。
據介紹,廣東、山東和河北等省目前還有30~40%的立窯,這3個省原來立窯占得比重較大,達到80%以上,其中有10%左右的立窯(直徑3米以上,規模500噸/日)和1000噸/日的干法窯相比,在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都不分軒輊。如果按照38號文,這一部分立窯中的“佼佼者”屬于淘汰之列;如果按照7號文,這些立窯在3年之內不是淘汰對象。但是,無論38號文還是7號文,都沒有對已經明顯落后的早期干法窯(700噸/日)生產線提出限期淘汰要求。
中國水泥協會秘書長孔祥忠日前公開發文表示:“淘汰落后產能用量的概念比具體設備規格好,在邊遠落后地區淘汰落后的速度會慢些,而在發達地區已經沒有落后產能要淘汰了?!?
因此,依據能耗、排放等指標界定近階段落后產能的范圍,比目前根據設備規格界定更為準確。
另據高長明透露,即將出臺的新《水泥產業發展政策》(以下簡稱《政策》),思路將從鼓勵新型干法水泥發展為主調整為以深層次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為主。在淘汰落后產能方面,對排放指標和能耗指標會有較為明確的規定,在2015年底前,將依法關閉環保、能耗或水泥產品質量不達標的各類水泥生產企業。
若依據物耗、能耗等指標來界定落后產能范圍,有利于推動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廢物、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等作為替代原料或燃料,促進水泥行業節能減排,承擔更多社會義務。中國水泥協會會長雷前治在近日的水泥協會秘書長聯席會議上透露,環境保護部、工信部等部委已將利用水泥窯處置廢棄物項目納入相關產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