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進一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確保實現節能降耗目標,青海省確定繼續加大淘汰落后產能的力度,并分解任務、落實責任、規定時限,對電解鋁、鐵合金、水泥和碳化硅等高排放、高耗能行業的落后產能堅決予以淘汰。據了解,全年計劃淘汰落后產能鋼鐵20萬噸;電解鋁5萬噸;水泥294萬噸;鐵合金17.25萬噸;電石及碳化硅5萬噸。截至6月底,已淘汰(關停)落后產能鋼鐵20萬噸;電解鋁5萬噸;水泥55萬噸;鐵合金6.73萬噸、電石及碳化硅1.8萬噸。
同時,青海省經委在各地區上報淘汰計劃的基礎上,經過反復協商確定了青海省2010年度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并向全社會公告。6月底,青海省經委還派出四個專項檢查組,對重點地區的工業經濟目標落實工作進行了集中檢查,要求各地區對屬地列入淘汰范圍的落后產能進行全面排查。對未按要求關停的企業,責成各地區按規定期限予以關閉,未關閉者一律停止電力供應。
另據了解,今年內青海省不再審批、核準、備案“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擴大產能項目。同時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吊銷排污許可證,不予辦理生產許可,已頒發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法撤回,并停止供電。
同時,青海省經委在各地區上報淘汰計劃的基礎上,經過反復協商確定了青海省2010年度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并向全社會公告。6月底,青海省經委還派出四個專項檢查組,對重點地區的工業經濟目標落實工作進行了集中檢查,要求各地區對屬地列入淘汰范圍的落后產能進行全面排查。對未按要求關停的企業,責成各地區按規定期限予以關閉,未關閉者一律停止電力供應。
另據了解,今年內青海省不再審批、核準、備案“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擴大產能項目。同時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吊銷排污許可證,不予辦理生產許可,已頒發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法撤回,并停止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