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浙江省政府了解到,省政府已與所轄11個市政府簽訂責任狀,切實落實落后產能的淘汰工作。
據了解,國家2010年下達給浙江省的落后產能淘汰目標涉及6個行業,包括煉鋼、水泥、造紙、印染、制革和化纖。
浙江省政府表示,將不再審批、核準、備案“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擴大產能項目。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市縣,將實行項目區域限批,并將淘汰落后產能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實行問責考核。
據了解,國家2010年下達給浙江省的落后產能淘汰目標涉及6個行業,包括煉鋼、水泥、造紙、印染、制革和化纖。
浙江省政府表示,將不再審批、核準、備案“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擴大產能項目。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市縣,將實行項目區域限批,并將淘汰落后產能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實行問責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