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起,《大同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條例》正式施行,開創了全省預拌混凝土行政管理的先河。
條例明確規定,市內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未使用并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使用水泥總量500噸以上的建設項目,散裝水泥使用率未達到60%以上的,主管部門可對建設單位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據了解,每推廣使用1萬噸散裝水泥,可節約水泥包裝袋20萬只,節約煤炭78噸,節約水1.2萬立方米,減少粉塵排放42噸等。每生產使用1萬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可再生利用污染環境的粉煤灰0.12萬噸、礦粉0.092萬噸。
條例明確規定,市內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未使用并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使用水泥總量500噸以上的建設項目,散裝水泥使用率未達到60%以上的,主管部門可對建設單位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據了解,每推廣使用1萬噸散裝水泥,可節約水泥包裝袋20萬只,節約煤炭78噸,節約水1.2萬立方米,減少粉塵排放42噸等。每生產使用1萬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可再生利用污染環境的粉煤灰0.12萬噸、礦粉0.092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