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區建材(水泥)質檢站:
各水泥生產企業:
按照《水泥企業質量管理規程》規定,國家水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定于2010年3月起開展“峨勝杯”全國第十二次水泥化學分析大對比工作,以期通過此項工作促進各水泥質檢部門提高化學分析水平,為水泥生產提供準確數據。為做好本次大對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單位
1、各省(市)、自治區建材(水泥)質檢機構;
2、有生產許可證的水泥企業。
二、分析樣品
硅酸鹽水泥、生料、粘土、粉煤灰。
三、分析方法
1、硅酸鹽水泥按GB/T176-2008《水泥化學分析方法》
2、生料按GB/T5762-2000《建材用石灰石化學分析方法》
3、粘土推薦采用JC/T874-2009《水泥用硅質原料化學分析方法》
4、粉煤灰按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中的相關方法
四、組織工作
1、請各省(市)、自治區建材(水泥)質檢站將本通知轉發至本轄區內各水泥企業和其他水泥質檢機構,并負責發放對比樣品。2010年4月15日前將參加本次大對比的單位名單報中心;
2、與中心進行對比驗證檢驗的水泥企業由中心直接通知;
為了做好本次水泥化學分析大對比工作,中心將于2010年4月、5月舉辦兩期水泥化學分析培訓班(通知另發)。
五、時間安排
1、2010年5月底前開始寄發樣品;
2、2010年6、7月為各單位檢測時間;
3、2010年8月15日前將分析結果寄至中心;
4、2010年8~9月大對比數據統計匯總;
5、2010年10月將大對比結果匯編成冊,寄至各參加單位;
6、2010年12月底前召開本次大對比總結暨表彰會(會議通知另發)。
六、樣品發放
1、中心根據各省(市)、自治區建材(水泥)質檢站所報參加大對比的單位名單,于2010年5月中旬前將樣品發到各站,再由各站轉發各參加單位;
2、與中心進行對比驗證檢驗的大中型水泥企業由中心直接郵寄樣品。
七、數據填報
各參加單位將大對比分析結果填入國家水泥質檢中心編制的統一表格,加蓋單位公章,直接寄中心(不接受以傳真形式傳報的大對比結果)。本次大對比結果匯編采取分省編排、明示參加單位的方式,匯編成冊后寄發各參加單位。
八、評獎原則
根據大對比統計分析結果,評出“峨勝杯”全合格單位、全優單位、 特等獎和優秀組織獎,評選原則如下:
1、全合格單位:硅酸鹽水泥等4個樣品的全部分析結果(K2O、Na2O除外)均在允許誤差范圍內;
2、全優單位:硅酸鹽水泥等4個樣品的全部分析結果均在允許誤差范圍內;
3、特等獎:在全優單位中分別優選5個水泥質檢機構和30個水泥生產企業,頒發“峨勝杯”特等獎;
4、優秀組織獎:在各省(市)、自治區建材(水泥)質檢站中評選5個單位,頒發“峨勝杯”優秀組織獎。
九、對比費用
每個參加單位收取對比費用1200元(包括:硅酸鹽水泥、生料、粘土、粉煤灰樣品費及獎牌費等),款匯中心掛靠賬戶,款到發樣。
收款單位:中國建筑材料檢驗認證中心
開 戶 行:工行北京管莊支行
賬 號:0200006809014437256
款項注明:化學分析大對比費
十、聯系方式
聯系人/電話:崔 健 劉文長/(010)51167409 13701140527
張曉明 尚衍成/(010)51167446 65737531
趙 萍/(010)51167439
傳 真:(010)65765120 51167491
地 址:北京朝陽區管莊東里1號中國建材研究總院東樓 國家水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郵 編:100024
E-mail: cementcenter@vip.sina.com
國家水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