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福建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這是繼湖南、江西、浙江之后,全國第四個制定并出臺發展散裝水泥地方性法規的省份,《條例》的出臺標志著福建省發展散裝水泥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
2001年,福建省出臺了《福建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辦法》(簡稱省政府69號令),政府令的頒布有力地促進了福建散裝水泥事業的發展。近年來,隨著經濟建設不斷發展,特別是國務院出臺《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若干意見》的決定,福建省散裝水泥事業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市場對散裝水泥需求量不斷擴大,通過立法促進散裝水泥的發展勢在必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已成為全社會共識。2008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福建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條理(草案)》,并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2009年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將散裝水泥立法工作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并于今年3月正式啟動。《條例(草案)》審議期間,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法工委委員及有關業務處人員先后赴湖南、河南、廣西、貴州等省開展立法調研,積極借鑒兄弟省市散裝水泥立法工作先進經驗;還深入全省各地參觀混凝土有限公司、攪拌站、預拌混凝土等生產施工企業;并在福州、莆田、三明等地市召開多場省直有關部門立法論證會、散裝水泥主管部門、有關企業立法座談會,通過廣泛調研聽取意見,集思廣益,完善條款內容。
福建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陳震宙關于《福建省發展散裝水泥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25日下午,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福建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草案)》。《條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從政府令到制定地方法規,福建省散裝水泥工作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條例》的頒布凝聚了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及社會各界對散裝水泥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相信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全省散裝水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散裝水泥工作將邁開更大步伐。
2001年,福建省出臺了《福建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辦法》(簡稱省政府69號令),政府令的頒布有力地促進了福建散裝水泥事業的發展。近年來,隨著經濟建設不斷發展,特別是國務院出臺《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若干意見》的決定,福建省散裝水泥事業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市場對散裝水泥需求量不斷擴大,通過立法促進散裝水泥的發展勢在必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已成為全社會共識。2008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福建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條理(草案)》,并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2009年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將散裝水泥立法工作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并于今年3月正式啟動。《條例(草案)》審議期間,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法工委委員及有關業務處人員先后赴湖南、河南、廣西、貴州等省開展立法調研,積極借鑒兄弟省市散裝水泥立法工作先進經驗;還深入全省各地參觀混凝土有限公司、攪拌站、預拌混凝土等生產施工企業;并在福州、莆田、三明等地市召開多場省直有關部門立法論證會、散裝水泥主管部門、有關企業立法座談會,通過廣泛調研聽取意見,集思廣益,完善條款內容。
福建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陳震宙關于《福建省發展散裝水泥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25日下午,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福建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草案)》。《條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從政府令到制定地方法規,福建省散裝水泥工作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條例》的頒布凝聚了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及社會各界對散裝水泥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相信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全省散裝水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散裝水泥工作將邁開更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