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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建委:工地使用袋裝水泥最高罰300元/噸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9-08-27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金羊網
核心提示:廣州市建委:工地使用袋裝水泥最高罰300元/噸
  記者近日從廣州市建委獲悉,今年上半年對現場攪拌混凝土和使用袋裝水泥進行嚴格整治以來,全市共減少排放粉塵0.59萬噸。另外,為加大對非法使用袋裝水泥等行為的處罰,廣州擬在今年底提高相關罰款額,屆時可能從現行的每噸罰50元提至300元。 

  記者近日在以往投訴較多的珠江新城建筑工地看到,許多工地都設立了約8米高的干拌砂漿罐,全部使用了預拌混凝土,九成建筑工地使用了預拌砂漿,揚塵現象得到了很大改善。目前,如發現施工單位現場攪拌砂漿以及使用袋裝水泥,將以每噸5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據廣州市城管二分局梁科長介紹,“這個處罰標準是1997年制訂的,相對還是較低,目前正在修訂新的法規,預計年底會出來,可能會達到每噸罰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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