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實驗室:
為加強對通過資質認定實驗室的監督管理,提高檢驗技術水平,保證檢驗數據準確可靠,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質監局”)按照《關于開展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檢驗能力驗證的通知》(魯質監認便字(2009)140號)的要求,于2009年第二季度組織開展了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檢驗能力驗證試驗考核工作。現將本次能力驗證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能力驗證試驗實施單位是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以下簡稱“省建工中心”),能力驗證的項目為: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
本次參加能力驗證的有332個實驗室,其中311個實驗室提交的數據為滿意值(|Z|≤2),占93.7%;有20個實驗室提交的數據存在可疑值(2<|Z|<3),占6.0%;有1個實驗室提交的數據存在離群值|Z|≥3,占0.3%。
二、結果分析
檢驗結果技術分析見附件(詳見附件2)。
三、處理及整改意見
根據能力驗證的有關規定,省質監局決定對此次能力驗證結果作以下處理:
1、本次參加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檢驗能力驗證的山東省建材工業新型材料檢測中心等311個實驗室(名單見附件1)所提交的數據為滿意值。在資質認定現場評審時,相關檢驗項目可免于現場考核。希望上述單位繼續保持并進一步提高檢驗技術能力。
2、本次參加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檢驗能力驗證的泰安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等20個實驗室(名單見附件1)所提交的數據存在可疑值。希望上述單位認真進行自我核查,找出偏離原因,并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提高檢驗技術水平,并于2009年8月10日之前將分析/整改報告報至當地市質監局認證科。
3、本次參加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檢驗能力驗證的棗莊市市政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名單見附件1)所提交的數據存在離群值。經研究決定:
(1)責成上述1家單位立即停止該項目的檢驗工作,不得使用CMA標志向社會提供該項目的檢測數據;
(2)上述單位要認真分析原因,制定和實施有效的糾正措施,并于2009年8月10日之前將整改報告(整改報告要包括實施的糾正措施和實施糾正措施的相關證據)報至當地市質監局認證科;
(3)省質監局將再次組織能力驗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要求上述單位必須參加。檢驗數據出現離群值時,省質監局將按照規定停止其相關檢驗項目的檢驗資格。
4、濟南金星建筑檢測有限公司等17個實驗室(名單見附件1)未按規定參加本次能力驗證試驗活動。經研究決定:
(1)責成上述17家單位立即停止該項目的檢驗工作,不得使用CMA標志向社會提供該項目的檢測數據;寫出書面情況說明,于2009年8月10日之前報省質監局認證處;
(2)上述單位必須按要求參加省質監局再次組織的能力驗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檢驗數據出現離群值時,省質監局將按照規定停止其相關檢驗項目的檢驗資格。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1:2009年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檢驗能力驗證參試實驗室情況統計表 .doc
附件2:2009年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檢驗能力驗證技術分析報告.doc
附件3:2009年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檢驗能力驗證實驗室Z比分統計匯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