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昨日公布了新修改的《預拌混凝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根據該征求意見稿,昆明市實施預拌混凝土將從昆明主城區二環路以內的范圍,擴展到主城規劃區,并計劃于2012年實現昆明市14縣市區的縣城規劃區,全部實現預拌混凝土。
該征求意見稿提出,“自2009年10月1日起,本市主城規劃區含三個開發(度假)區、呈貢新區規劃區、空港經濟區規劃區、安寧城市規劃區、東川區和石林縣縣城建成區以及石林風景名勝區內的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現場攪拌。自2010年7月1日起,富民縣、祿勸縣、晉寧縣、宜良縣、尋甸縣、嵩明縣六個縣城建成區內的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現場攪拌。自2012年1月1日起,縣(市)區縣城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現場攪拌?!?
新修訂的意見稿中,最重要的改變之一是新增了第十二條,即“施工單位應當在監理單位的監督下,會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和合同的規定,對進場混凝土進行聯合驗收,并對驗收資料存檔備查”。據市建設局介紹,為避免將來因質量出現糾紛,意見專門規定,混凝土的使用方要驗收,并取樣備查,而且每使用100立方要取樣一次,將來處理質量糾紛,就有實物可查驗。
市民可在4月17日前對該辦法提出意見,電話:3185997。
該征求意見稿提出,“自2009年10月1日起,本市主城規劃區含三個開發(度假)區、呈貢新區規劃區、空港經濟區規劃區、安寧城市規劃區、東川區和石林縣縣城建成區以及石林風景名勝區內的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現場攪拌。自2010年7月1日起,富民縣、祿勸縣、晉寧縣、宜良縣、尋甸縣、嵩明縣六個縣城建成區內的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現場攪拌。自2012年1月1日起,縣(市)區縣城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現場攪拌?!?
新修訂的意見稿中,最重要的改變之一是新增了第十二條,即“施工單位應當在監理單位的監督下,會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和合同的規定,對進場混凝土進行聯合驗收,并對驗收資料存檔備查”。據市建設局介紹,為避免將來因質量出現糾紛,意見專門規定,混凝土的使用方要驗收,并取樣備查,而且每使用100立方要取樣一次,將來處理質量糾紛,就有實物可查驗。
市民可在4月17日前對該辦法提出意見,電話:3185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