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坑超4米或筑坡高度超過8米、運用塔吊或施工升降機等等,今后都必須在開工3天內向有關部門報備。昨日,省建設廳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建立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報告制度,如不按規定上報將嚴處。目前已開工建設的項目,須在4月15日前報告。
省建設廳表示,出臺此措施是為深刻吸取霞浦“10·30”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教訓,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控制和防范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省建設廳表示,將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進行臺賬管理,并要求各地建設部門要根據重大危險源分布特點、施工周期,建立重大危險源巡查檢查制度,實施重點監管。
必須報備的八大類重大危險源
1挖坑深4米或超過4米,或雖未超過4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基坑、溝(槽)工程;
2高度超過8米,或雖未超過8米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高邊坡、高切坡支擋工程;
3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
4大型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
5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懸挑式外腳手架;
6大型裝配工程;
7爆破工程;
8其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活動。
省建設廳表示,出臺此措施是為深刻吸取霞浦“10·30”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教訓,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控制和防范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省建設廳表示,將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進行臺賬管理,并要求各地建設部門要根據重大危險源分布特點、施工周期,建立重大危險源巡查檢查制度,實施重點監管。
必須報備的八大類重大危險源
1挖坑深4米或超過4米,或雖未超過4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基坑、溝(槽)工程;
2高度超過8米,或雖未超過8米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高邊坡、高切坡支擋工程;
3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
4大型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
5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懸挑式外腳手架;
6大型裝配工程;
7爆破工程;
8其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活動。